2023年27期 总第394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3年9月30日
财经信息
202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022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取得新突破,国家财政科技支出稳步增加。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2022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30782.9亿元,比上年增加2826.6亿元,增长10.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54%,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从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38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1.0%;从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12个,四川(1215亿元)位于全国第八,但经费投入强度未达全国平均水平。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2022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1128.4亿元,比上年增加361.7亿元,增长3.4%。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3803.4亿元,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比重为34.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7325.0亿元,占比为65.8%。
2023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76900亿元,同比下降8.8%(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住宅投资58425亿元,下降8.0%。
8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3.56。
2023年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
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27042亿元,同比增长3.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5.9%,增速比1—7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从环比看,8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26%。1—8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69479亿元,同比下降0.7%。
2023年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11.7%
1—8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6558.2亿元,同比下降11.7%,降幅比1—7月份收窄3.8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
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5841.6亿元,同比下降16.5%;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018.4亿元,下降12.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092.7亿元,下降11.1%;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487.2亿元,下降4.6%。
2023年8月下旬、9月上旬和中旬流通领域
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4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3年8月下旬与8月中旬相比,32种产品价格上涨,14种下降,4种持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14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3年9月上旬与8月下旬相比,43种产品价格上涨,7种下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24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3年9月中旬与9月上旬相比,34种产品价格上涨,16种下降。
8月份国民经济恢复向好
8月份,主要数据指标边际改善,国民经济恢复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同时,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内需求仍显不足,经济恢复向好基础仍需巩固。
一、工业生产加快,装备制造业增速回升。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5%,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从环比看,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50%。1—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9%。
二、服务业较快增长,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8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8%,比上月加快1.1个百分点。1-8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8.1%。
三、市场销售加快恢复,服务消费增长较快。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933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3820亿元,增长5.1%。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2281亿元,同比增长7.0%。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71888亿元,增长7.2%。
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五、货物进出口同比降幅收窄,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8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由降转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降幅收窄。2023年8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1.7%,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下降0.7%,服务价格上涨1.3%。1—8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5%; 8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0%,环比上涨0.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4.6%,环比上涨0.2%。1—8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3.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6%。
2023年8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生产均保持增长。与7月份比,原煤、原油生产加快,天然气、电力生产有所放缓。
原煤生产有所加快,进口保持快速增长。8月份,生产原煤3.8亿吨,同比增长2.0%,增速比7月份加快1.9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233万吨。进口煤炭4433万吨,同比增长50.5%,增速比7月份回落16.7个百分点。
原油生产增速加快,进口加快增长。8月份,生产原油1747万吨,同比增长3.1%,增速比7月份加快2.1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6.4万吨。进口原油5280万吨,同比增长30.9%,增速比7月份加快13.8个百分点。
天然气生产稳定增长,进口继续较快增长。8月份,生产天然气1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3%,增速比7月份放缓1.3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8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1086万吨,同比增长22.7%,增速比7月份加快3.8个百分点。
电力生产保持平稳。8月份,发电量84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增速比7月份放缓2.5个百分点,日均发电272.6亿千瓦时。1—8月份,发电量58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
2023年9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PMI)运行情况
9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2%,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重返扩张区间。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1.6%,比上月上升0.8个百分点,继续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49.6%,与上月持平,低于临界点;小型企业PMI为48.0%,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9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1.7%,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非制造业扩张力度有所增强。
9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扩张加快。
监管动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立法规划,《金融稳定法》已提请审议。央行3月时曾表示,将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最广大老百姓、中小投资者、被保险人利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准确把握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的定位和原则,推动科学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突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专家智库作用,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观念,上下联动,形成人大监督政府债务的工作合力。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突出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深入纠治“四风”,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其中就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从信贷融资、债券市场融资到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等多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意见》围绕6个方面部署: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六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优化涉台营商环境。制定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鼓励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支持对台小额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推动设立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企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国常会:研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我国新型工业化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要坚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手抓,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积极性,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支撑作用,以主体功能区战略引领产业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增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动力活力。
会议审议通过《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解决好企业账款拖欠问题,事关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预期,事关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必须高度重视。省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清欠工作负总责,抓紧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开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连环套”,央企国企要带头偿还。要突出实质性清偿,加强政策支持、统筹调度和监督考核,努力做到应清尽清,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方面24条政策措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就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出明确要求。《行动计划》围绕6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17项具体工作举措。强调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发展生态旅游产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盘活闲置旅游项目;激发旅游消费需求,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惠民政策,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有序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区域合作联动。
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 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国家主席习近平:要在全面总结十年建设经验基础上,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勇做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先锋,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努力建设更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加强改革整体谋划和系统集成,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让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国家主席习近平: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高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要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契机,进一步激发进口潜力、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
国务院总理李强:指出要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强:我国经济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爬坡过坎的重大关口,必须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保持转型升级定力。专精特新企业的快速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活力。对专精特新企业来说,创新是灵魂所在,希望大家聚焦主业、咬定青山、苦练内功,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坚持走精耕细作之路,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向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高端攀升。
农业农村部: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共100个县(市、区、旗)。其中四川省的名单为: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四川省高县、四川省射洪市、四川省红原县。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的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推介256个村落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其中79个乡村同时为农家乐特色村。其中四川省的名单如下:
序号 | 名单 | 类型 |
1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兴义镇张河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2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铁厂镇黑观音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3 | 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和爱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4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富民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5 |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石椅村 | 农家乐特色村 |
6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青溪镇阴平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7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为干屏村 | 农家乐特色村 |
8 |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茗新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9 |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团坝镇白茶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10 | 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镇万年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11 |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双城村 | 农家乐特色村 |
12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濯桑乡汉戈村 | 美丽休闲乡村 |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在东盟国家实施智慧农场试点项目。做大农业经贸,再建一批高水平农业经贸投资合作园区。促进人文交流,密切各层级、各领域农业人才交往,实施一批“小而美”的减贫项目。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力争营业收入平均增速达到3%以上,到2024年达到8.1万亿;重点行业呈现规模稳中有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力争实现今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900万辆左右,增长约30%;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支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稳定燃油汽车消费,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稳定行业预期。综合运用信贷、债券、保险等各类金融工具,支持企业发展。
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元宇宙技术,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培育3—5家有全球影响力的生态型企业,打造3--5个产业发展集聚区。拓展元宇宙入口,加速XR头显、裸眼3D等沉浸显示终端的规模化推广。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
工信部、药监局:发布《关于公布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入围揭榜单位的通知》。其中四川省的成都普利铭医用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医用聚对二氧环己酮上入围。
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财政部: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轻企业负担。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业投入。组织各地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制定精准匹配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工信部、财政部:印发《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更加显著,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能力进一步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明显提高。
工信部、财政部: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工信部、财政部: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
工信部: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同时考虑目标可实现性,通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9%左右。
工信部:拟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管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者应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过程数据管理,确保其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能够进行数据溯源和数据应急处置。
工信部:将持续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面向关键领域加快布局一批标杆项目,加快推动5G等优势技术与工业生产核心环节融合;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引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改造升级。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案例征集涉及三个方向:一是质量管理能力;二是质量技术创新应用;三是可靠性提升。
工信部:公布《2023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其中,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CHiM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东智同创Co-Plat工业互联网平台等5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上榜。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明确路径和方向。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揭榜任务内容为面向元宇宙、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4个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公示《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公示名单》,共计100个。其中包含四川省4个,分别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航空大部件产业集群、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生物技术药产业集群、四川省江油市特冶新材料产业集群、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钒钛产业集群。
工信部: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加快研制元宇宙术语、参考架构等基础通用标准,元宇宙身份体系、数字内容生成、跨域互操作等关键技术标准,优先开展“元宇宙+工业制造”等行业应用标准研制。
工信部赵志国:将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千兆光网“追光行动”、中小城市云网强基建设、“宽带边疆”、移动物联网高质量发展行动,部署绿色智能的数据与计算设施。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工业软件等数字产业,加快制定数据资产、数据交易、数据标注等数据要素市场基础制度配套政策。
工信部辛国斌: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包括提升绿色低碳水平。编制发布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探索建立汽车产业碳足迹核算体系,推动建设绿色产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拓展电池梯次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电池充换电体系。
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要着力做好医药工业发展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供应保障体系,切实提升药品可及性,使行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大力推进医药创新产品产业化。支持企业加强新靶点、新机制、新类型的创新药研发布局,力争在重点新兴领域实现突破。
工信部陶青:促进工业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促进需求恢复扩大。引导企业因地制宜拓展国际市场,进一步挖掘出口潜力。加紧增强发展动能。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系统推进5G、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
工信部金磊:行业阶段性的震荡时有发生,前瞻性的布局有待加强。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制定锂电池新兴产业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实施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关键信息技术的发展等。
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严控非主业投资,不得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类业务。参股投资金融和类金融企业,应当符合金融行业准入条件。除战略性持有或培育期的参股股权外,国有企业应当退出5年以上未分红、长期亏损、非持续经营的低效无效参股股权。
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领会深化提升行动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区分功能使命性任务和体制机制性任务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路径方法;要全面落实避免遗漏,突出重点凸显自身特色;要更加注重分类改革,鼓励精准化差异化个性化改革探索。要完善改革组织推进机制,加大穿透式宣贯力度,高质量完成方案、台账制订和今年年底前的“硬任务”,全力打好开局起步主动仗,赢得深化提升行动“开门红”。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公司治理工作专题会。会议指出,下一步,中央企业要围绕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动态优化股权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探索ESG新路径、依法合规经营等重点工作,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再上新台阶。
国资委:三年来,中央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年均投资增速超过20%,实现了新旧更迭,促进了动能转换。2022年,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保持高位水平,占总投资规模比重超过20%,呈逐年上升态势。新能源汽车、通信电子制造等领域保持两位数增速。
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到2025年,各省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规模化的实时需求响应能力,结合辅助服务市场、电能量市场交易可实现电网区域内需求侧资源共享互济。
发改委、证监会:研判铁矿石市场和价格形势,提醒企业全面客观分析市场形势。期货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片面解读有关政策,不得故意渲染涨价氛围,不得过度投机炒作。国家将继续紧盯铁矿石市场动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发改委:宣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释放出重视民营企业、提振发展信心的强烈信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透露,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早见效。
发改委:积极推进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推动强化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引导专项等工作;积极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发改委:集中公开推介一批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项目,共有4894个,总投资约5.27万亿元。从行业领域看,城建、农业、旅游等项目数量较多,城建、公路、水路港口等项目规模较大。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密切跟踪相关项目后续落实情况,推动尽早成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投资机会,合理扩大有效投资。
发改委:召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调研座谈会,要求采取务实管用举措解决问题,落实好招投标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主动加大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力度,坚持“立规矩”“拆篱笆”“铲土壤”,全力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发改委卢卫生:强化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和窗口指导,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遏制盲目投资冲动,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支持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培育世界一流汽车企业集团,引导汽车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企业退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防范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
央行、外管局: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外资外贸能力持续提升,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安排,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炉。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10家(光大、民生、平安、华夏、宁波、江苏、广发、上海、南京、北京);第二组3家(中信、浦发、邮储);第三组3家(交通、招商、兴业);第四组4家(工行、中行、建行、农行);第五组暂无。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做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工作,督促系统重要性银行按规定满足附加资本和附加杠杆率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损失吸收能力,发挥好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合力,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不断夯实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调整范围为首套住房贷款、二套转首套,以及公积金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于首套房调整,银行将主动批量调整。二套转首套,需要借款人主动向银行提出申请。全国调整平均幅度大约80个基点。
央行、外汇局:要求坚持金融为民,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着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央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于9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后,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约为7.4%。
央行:近期人民币对美元虽然有所贬值,但对非美主要货币保持相对强势。随着国内稳经济、稳预期政策陆续出台落地,房地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具有坚实基础。金融管理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持续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杜绝投机炒作。
央行: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搞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近日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指出,要加大已出台货币政策实施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合理增长、节奏平稳。实施好存续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继续加大对普惠金融、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落实好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大宗消费品和社会服务领域消费金融服务。发挥央行政策利率引导作用,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效能,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央行副行长张青松:要加强支付行业规划设计,直面深层次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疏通制约行业发展的淤点堵点。支付机构要强化公司治理,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管。
央行穆长春:要实现用数字人民币作为所有零售场景下的支付工具。微信、支付宝、作为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掌银APP、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APP等钱包提供商要有合规意识,取得相应金融牌照并服从监管。短期内,可以先从技术标准上统一二维码标准,实现条码互认。
央行张蓓:近年来我国以重点行业的绿色元素为切实点,在财政引导等方面已采取了积极措施。金融助力公正转型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央行已牵头起草了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四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条件成熟时将公开发布,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依据。
央行邹澜: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回稳向好,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具有坚实基础。坚决对单边、顺周期行为予以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央行王一鸣:可以看到新兴市场和发达经济体都在收紧货币政策,央行没有跟随加息,还采取了适当降息,贷款利率降至历史较低水平,这也是基于中国现在宏观经济基本面所做的自主决策。在人民币汇率上,央行也在持续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汇率弹性在进一步增强。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发布《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供各类工业企业、财政投资或产业技术资金、各类绿色低碳领域的公益、私募基金及风险投资机构等用户在进行节能减排技术升级和改造时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公告》明确,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根据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自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一批税费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其中包括: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以及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免征契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破产,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符合相关条件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本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中国科协:印发《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中央财政设立补助资金,对具备基本常设展览和教育活动条件,满足正常开展科普工作等要求,且纳入免费开放实施范围的科协系统公益性科技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中国科协管理。
财政部:修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全球经济处于弱复苏状态。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收紧货币政策抑制高通胀,很可能触发金融危机风险。从2020年开始,欧美各国都采取史无前例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来避免经济衰退,通货膨胀快速攀升。
商务部等十三部门:公布《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70个城市(区、州、盟)入选。要求积极推动开展省级试点,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城市、便民生活圈典型社区和重点企业,扩大便民生活圈覆盖服务范围,让更多社区居民受益。其中包括四川省的自贡市、攀枝花市、遂宁市、乐山市。
商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家居焕新消费季”活动的通知》。商务部:发布《关于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公示》,初步确定了336家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其中涉及四川省的名单(14家)如下:
1.四川新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四川港投川南港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四川陆海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5.四川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四川港投新通道物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
9.四川省外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四川旅侨商贸有限公司
11.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12.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3.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
商务部:目前,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实现了制造业“清零”,下一步将重点推进服务业开放。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道深化研究,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同时,推动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引领全国持续扩大开放。
商务部副部长郭婷婷:准备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支持二手车出口、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支持海外仓建设等多项政策措施。
文旅部: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2023—2024年)》,确定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各试点地区的主要试点工作包括推进信用品牌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
文旅部:公布《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优秀案例共72个,其中四川省3个,分别为:多管齐下创新引导文明旅游(都江堰市青城山-都江堰旅游景区管理局)、用诗歌唱响文明旅游“好声音”(越王楼·三江半岛景区)、“内培训 外劝导”全面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安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文旅部:发布《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入选项目名单》,共40个,其中四川省一个入选:成都市的《蜀风雅韵》,由成都蜀风雅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出品。
文旅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降碳增汇,是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要抓紧完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及时发布项目设计与实施规范、注册登记和交易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共13个案例,其中四川省的典型案例为:成都市按照“公交优先、科学设置、需求匹配、连片成网”的原则,精准施划公交专用道并动态灵活调整,强化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取得积极成效。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恢复国际邮轮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在上海、深圳邮轮港口试点恢复国际邮轮运输的基础上,经商有关部门,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面恢复进出我国境内邮轮港口的国际邮轮运输。
税务总局、财政部、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直接或间接持有外国企业股份或有表决权股份达到10%(含)以上的,需由直接境外投资的居民企业履行填报义务。若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发生股权转让,导致年末持股比例不足10%的,仍需报告被转让境外被投资企业,报告人在填报“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时,可以填报转让前最近一期的数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突出以服务为宗旨,市场监管部门要定期了解企业合规情况并给予支持。突出以实效为基础,避免增加企业额外合规成本。突出以企业为中心,在合规建设方面给予足够灵活度。突出以问题为导向,首次引入案例,帮助企业更好理解投资并购的合规风险。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调整了企业标准管理模式,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行细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共22条举措聚焦五个方面,回应民营经济各类关切:
一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定,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名单》,共15个,其中四川省的绵阳市入选。
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中国质量(成都)大会,大会以“经济复苏中的质量变革与合作”为主题,发布《成都质量倡议》。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网信办:联合启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价值投资观念,开展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办好为民实事、回应社会关切等五个方面,统筹金融全行业力量,以教育宣传月活动为牵引、为民办实事工作为抓手,将传递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着力提振金融消费信心,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金融领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金融服务获得感。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级分类指导,防止“一锅煮”“一刀切”。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网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两大任务:一是切实保护公民个人网络合法权益。二是切实维护企业网络合法权益。
网信办:发布《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国际贸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出境,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五方面重点工作内容——推进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推进服务供给更加均等;推进服务领域更加多样;推进数字化支撑更加扎实;推进服务人才更加专业。《实施方案》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发展需求,提出强化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领域新业态、区域重点产业、乡村振兴和西部地区的公共服务支撑。
上清所:本所利率互换会员及彭博终端用户现可通过彭博利率互换计算功能实时连接上清所风险试算平台,获取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初始保证金、估值及利率风险指标。这一方案使交易效率和风险管理有望得到优化,也将提升境内人民币利率衍生品市场的电子化和国际化水平。
证监会:要毫不动摇地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公开透明、预期引导性强的优势,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支持机制,切实做好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常态化推进工作,加大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力度。
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交易所抓好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丰富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规则体系,完善证监会与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的监管协作安排,进一步压实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责以及证券公司的客户管理职责,强化对高频交易的差异化监管安排。
证监会: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要求,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至50亿元,连续3年分类评级为A类A级以上,调整至近3年分类评级有1年为A类A级以上且近1年分类评级为B类BB级以上。另外,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1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50。
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本周国际部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包括茶百道、货拉拉等。补充材料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情况、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架构以及业务合规性等。
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做市规定》共七条,重点规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准入条件,同时对规则衔接、监督管理作了原则规定。
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并称为“北交所深改19条”,北交所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融资融券等七方面举措,允许挂牌满12个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挂牌后直接申报北交所上市,9月11日起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大至全市场。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删除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累计融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要求。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罚没款执行规则》。对案件调查审理阶段加强查找、发现当事人财产线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按时缴纳罚没款当事人进行催告督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退库的工作流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予以细化。
证监会:就修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拓宽REITs试点资产范围,丰富投资者选择,修改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
证监会:就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明确将企业债券总体纳入公司债券监管框架,强化监管协同,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强化防假打假等方面监管要求,压实债券发行人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证监会:公布2023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则》共1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以援引上位法的方式,明确发行定向可转债实施重组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按照“同样情况同等处理”的原则,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就作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转债的定价机制、限售期限等作出规定;三是明确作为支付工具的定向可转债在转让、转股等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四是明确在认定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等情形时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数量及比例的计算方式。
证监会:召开三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专家学者和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就市场关切的热点问题做了交流探讨。会议指出,当前资本市场风险总体可控,杠杆资金等重点领域风险持续收敛。要树牢底线意识,在发挥好市场自我调节机制作用同时,坚决防止市场大幅波动。会议强调,要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加大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力度,依法严惩欺诈发行、虚假披露、违规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证监会将研究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近期阶段性收紧IPO节奏,是维护市场稳健运行的安排,证监会、交易所IPO受理、审核、注册等相关工作没有暂停,不存在IPO“关闸”的情况;上市公司再融资也不存在“关闸”情况;目前,各板块的定位、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没有变化,不存在提高上市门槛的情形。
证监会:表示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证监会深入推进科创板建设,坚守科创板定位,支持六大行业中符合条件、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通过科创板做优做强,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行动方案,进一步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证监会:近期拟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则进行修改,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或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同时,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让分红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励,并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以市场稳促进功能提升。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和预研预判,重点做好重要农产品、基础性能源、战略性矿产等相关品种的全球跟踪分析。加强对高频交易等新型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强期现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过度投机,引导资本在期货市场规范运作。
证监会杨明宇:将适时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规则,加强首发信息披露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衔接,健全分行业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平衡好投资者知情权与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关系。
证监会和沪深北交易所:发布通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将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100%降低至80%。该新规自9月8日收市后实施。而对于融资利率与融券费率是否会相应调整,有大型券商人士表示,目前其所在公司正在研究两融利率新政策,但具体是否实施尚不得知。
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程序化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0月9日起同步施行。《通知》要点包括:交易所可对高频交易提出差异化管理要求,对最高申报速率达到每秒300笔以上,或者单日最高申报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的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从可转债扩展至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种;目前全市场需要报告的存量账户数量占比很低,不会对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造成影响。
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就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五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三个交易所征求意见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落实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就破发、破净以及分红不达标等标准进行明确,从严认定不得减持的情形。通知同时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不得通过沪深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同时,北交所修订减持指引,进一步规范关键少数减持行为,并明确暂不将减持限制与分红情况挂钩。自证监会减持新规发布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近百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百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深交所:将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产业,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支持机制,加大针对性制度供给、产品供给,着力打造“透明廉洁优质注册制”。
北交所: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调整的公告》。自9月11日起,将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同时明确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交易选择和风险对冲渠道,进一步促进市场交投平衡,提升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北交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支持科创板投资者直接参与北交所市场交易。目前科创板有超过1000万投资者,北交所是557万。规则实施后,多家券商周末官宣上线“一键开通北交所权限”功能,首个交易日(9月4日)北交所新增6.7万户投资者。
北交所:召开会员座谈会。北交所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参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大有可为,要抓紧制定内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一批优质企业在北交所上市,齐心协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北交所: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要求编制和披露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新上市且上市前未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模板编制和披露。
北交所:修订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本次规则修订根据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阶段、企业特点和监管重点,优化调整不得减持的情形,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一是明确不得减持情形,传递从严监管信号。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存在亏损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市场表现、经营业绩绑定,防止随意套现走人,引导其注重经营质量,积极维护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保留适度盈余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暂不将减持限制与分红情况挂钩。二是细化具体执行标准,便于理解执行。规定破发、破净不得减持情形的具体计算标准及判断时点,明确受限减持方式和减持时间区间,以便市场参与方理解和执行,减少因误读规则导致的违规行为。三是明确特殊主体比照执行的口径,防止监管套利。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照执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执行,有利于防范监管套利,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强化募集资金全链条监管。其中明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等情形时,董事会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
北交所:召开私募做市研讨会,围绕做市商功能定位、私募基金开展北交所做市业务的意愿和可行路径等问题进行广泛研讨。目前北交所已会同基金业协会就私募做市业务的可行模式开展研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探索引入私募机构参与做市。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3年第五批拟调入创新层挂牌公司初筛名单》,本次共计38家公司拟调入创新层。本批次调层结束后,新三板2023年进层实施工作将全部完成,预计累计进层公司数量达404家。其中涉及的四川省公司为:873879(开发科技)、874047(交大铁发)、874066(德博尔)。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基础层、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本通知的要求自愿披露第三季度报告。以下挂牌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本通知的要求,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证协:召开首席经济学家例会。针对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政策与工具的问题,与会专家认为,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加强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还需要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此外,还应当丰富投资品种,推动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第三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单的通知》。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等10个镇(乡)被评为第三批天府旅游名镇,自贡市荣县蔡家堰村等30个村(社区)被评为第三批天府旅游名村。
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信部:召开2023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发布了《推进新型显示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成都宣言》《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2023年)》以及2023世界显示产业大会十大创新技术(产品)及十大创新应用。成都以“柔性屏出货领先,产业链健全”入选2021—2022我国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城市。
《发展指数》基于显示产业发展特点,选取5大环节、6大技术从产业基础、成长环境、投资动力、创新活力、发展潜力等角度构建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数评价体系。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度四川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共66项。其中取得二等奖获奖专利的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为:欧林生物、坤恒顺维、倍益康、纵横股份、天邑股份、富临精工、科瑞德、立德电子、新健康成,取得创新创业奖获奖专利的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为:秦川物联、锐思环保、龙之泉、升拓检测。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竹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7方面共19项具体措施,以持续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设竹林风景线。《方案》提出,将提升竹林基地质效,改造低产低效竹林和新增优质笋用竹林,到2025年,四川省竹林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年产鲜笋200万吨以上。提升拳头产品加工能力,稳步扩大竹浆纸(纤维)产能,全面提升竹笋加工能力,到2025年,四川省竹浆总产能达到250万吨,竹笋加工能力突破120万吨。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扬2022年度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和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家的通报》。在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名单中包含上市公司为:极米科技、硅宝科技、电科网安、康华生物、英杰电气、东材科技、汇宇制药-W、尚纬股份、千禾味业、川环科技。上市公司领导荣获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家的有:康弘药业总裁柯潇、苑东生物董事长王颖、中自科技董事长陈启章、成都先导董事长李进、秦川物联总经理邵泽华、大西洋总经理张晓柏、泸天化总经理赵永清、长虹能源总经理郭龙、梓橦宫董事长唐铣、五粮液董事长曾从钦。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9条政策举措。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四川省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四川省经信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以工业元宇宙为主线,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驱动,构建人才、技术、产业、应用、生态“五位一体”的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元宇宙谷”。
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经济合作局:印发《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构建形成“锂资源开发—锂电材料—电池制造—系统集成—终端应用—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锂电材料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产业链产值规模超过8000亿元,建成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实现“四川锂电”供全国销全球,为先进材料产业提质倍增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8项重点任务。推进资源高效开发和综合利用方面,将推动甘孜州、阿坝州硬岩锂资源开发,开展达州市、自贡市卤水提锂技术攻关和宜宾市、泸州市黏土型锂矿科研攻关,打造保障国家锂电产品供给的战略基地。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名单及复核评价结果的通知》。复核评价通过的四川上市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主要是通过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或成果转化所在的企业,用于奖励高层次人才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其中,高层次人才具体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央和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入选者等10类处于管理期内的人才。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确定30户企业为2023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其中包含四川省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道芯国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国恒空间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五批四川省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名单如下:
序号 | 属地 | 名称 | 核心物项 |
1 | 成都市 | 四川锅炉厂旧址容器车间 | 四川锅炉厂旧址容器车间 |
2 | 成都市 | 禾创文创产业园区 | 老式苏联仓库、冻库楼、宿舍楼 |
3 | 泸州市 | 郎酒酿酒作坊 | 老作坊、老窖池群,郎酒天宝洞·地宝洞,郎泉井等生产场所、代表性器具设备和生产工艺 |
4 | 广安市 | 华蓥山矿务局高顶山二煤矿 | 生活办公区、工业广场、矿渣堆场(不含矿井) |
5 | 广安市 | 《新华日报》纸厂旧址 | 炉灶2口,泡料池12个,舀纸池1个 |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通知》。要求在四川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21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单位:召开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大赛顺利举办了市(州)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等共计20场系列比赛。来自全省数百个项目参加预选赛路演,通过“现场路演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全程直播”的评选方式,共100余个项目入围大赛选拔赛。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四川省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确定四川省第四批创新型中小企业461户,有效期至2026年9月。
四川省经信厅:公示《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50强企业组拟定项目名单》。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研究机构三类。科技型企业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申报对象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战略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川“六大优势产业”等领域,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抢抓未来产业赛道。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相关工作的通知》,确定新增宜宾市、攀枝花市为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地区。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市建设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将立足“大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探索普惠金融支持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实施方案》从加强分类引导、聚焦“三农”发展、深化金融科技运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促进“大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
成都市发改委:印发《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零碳券管理办法指出,零碳券是政府部门向开展节能减碳建设的有关企业、公共机构发放的定额电子代金券。企业、公共机构在零碳券管理平台申领零碳券后,通过零碳券管理平台采购相关服务,完成服务后再按实际补贴金额向政府部门申请兑现零碳券。
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新经济委:就《成都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征求意见稿)》、《成都市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培育10000家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3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则指出,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或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
成都市科技局:召开成都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审议了《成都市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成都市技术经济(经理)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送审稿)》等4项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加强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行为,引导科技成果评价中介服务行业自律规范有序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建立《成都市科技成果评价第三方机构推荐目录》定期发布机制,通过完善成都市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引导和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科技成果评价活动。
成都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成都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成都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委人才办:联合制定《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措施》包括优化人才公寓优惠面积标准、支持定向给予人才公寓名额指标、满足人才多元化购房需求、加强产业发展安居需求保障、扩大预留商品住房支持覆盖面、支持租购并举灵活实施安居保障等六大方面,进一步松绑购房限制条件。
重庆成都双核联动联建会议第二次会议:现场签署《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打造“金渝良缘”品牌的合作协议》等7份双核联动联建合作协议,重庆市渝中区与成都市金牛区,重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多维度多领域合作,共同推动双核联动联建,协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