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期总第418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6年1月31日
财经信息
2025年经济发展向新向优预期目标圆满实现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3347亿元,比上年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499653亿元,增长4.5%;第三产业增加值808879亿元,增长5.4%。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4%,二季度增长5.2%,三季度增长4.8%,四季度增长4.5%。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
一、粮食增产丰收,畜牧业稳定增长
全年全国粮食总产量71488万吨,比上年增加838万吨,增长1.2%。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10072万吨,比上年增长4.2%,首次超过1亿吨。牛奶产量4091万吨,增长0.3%;禽蛋产量3498万吨,下降2.5%。全年生猪出栏71973万头,增长2.4%;年末生猪存栏42967万头,增长0.5%。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势较好
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9%。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5.6%,制造业增长6.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4%,增速分别快于规模以上工业3.3、3.5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4.6%;股份制企业增长6.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3.9%;私营企业增长5.3%。分产品看,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2.5%、28.0%、25.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环比增长0.49%。12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1%,比上月上升0.9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5.5%,上升2.4个百分点。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6269亿元,同比增长0.1%。
三、服务业平稳增长,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4%。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1%、10.3%、5.2%、5.0%、4.9%。12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14.8%、11.3%、6.5%。1—11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8%。12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7%,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4%,上升0.5个百分点。其中,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规模扩大,服务零售较快增长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2972亿元,增长3.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8230亿元,增长4.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全年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0.9%、17.3%、15.7%、11.0%、9.3%。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9%,环比下降0.12%。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5.5%。其中,文体休闲服务类、通讯信息服务类、旅游咨询租赁服务类、交通出行服务类零售额较快增长。
五、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制造业投资保持增长
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85186亿元,比上年下降3.8%;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下降0.5%。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2%,制造业投资增长0.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7.2%。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3%,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5%,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4%。民间投资下降6.4%;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下降1.9%。高技术产业中,信息服务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8.4%、16.9%。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下降1.13%。
六、货物进出口稳定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54687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出口269892亿元,增长6.1%;进口184795亿元,增长0.5%。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7.1%,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7.3%,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6.3%,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1.9%。高技术产品出口增长13.2%。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42630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出口25359亿元,增长5.2%;进口17271亿元,增长4.4%。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核心CPI温和回升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与上年持平。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0.7%,衣着价格上涨1.5%,居住价格上涨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9%,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8%,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9.3%。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6.1%,鲜菜价格下降3.9%,粮食价格下降1.0%,鲜果价格上涨1.2%。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7%,涨幅比上年扩大0.2个百分点。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2.6%;12月份同比下降1.9%,环比上涨0.2%。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比上年下降3.0%;12月份同比下降2.1%,环比上涨0.4%。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平稳
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2%。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3%;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4%。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全年农民工总量30115万人,比上年增加142万人,增长0.5%。其中,本地农民工12109万人,增长0.1%;外出农民工18006万人,增长0.8%。
九、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37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0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3%,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5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8%,实际增长6.0%。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23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4%。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0元,中间偏下收入组22702元,中间收入组35536元,中间偏上收入组55586元,高收入组103778元。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7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3%,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1%,与上年持平。
十、人口总量有所减少,城镇化率继续提高
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048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3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79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63‰;死亡人口113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1‰。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71685万人,女性人口68804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19(以女性为100)。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人口851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0.6%;60岁及以上人口3233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3.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365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9%。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53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0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5109万人,减少1369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7.89%,比上年末提高0.89个百分点。从受教育程度看,16—59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比上年提高0.1年。
2025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情况
202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2788亿元,比上年下降17.2%(按可比口径计算);其中,住宅投资63514亿元,下降16.3%。

2025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9.2%。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3.0%。

2025年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1.45。

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0.6%
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3982.0亿元,比上年增长0.6%(按可比口径计算)。
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561.0亿元,比上年下降3.9%;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5408.3亿元,下降0.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7447.4亿元,增长4.2%;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8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7.4%
据对全国8.2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调查,2025年,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213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7.4%。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68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6.9个百分点。
2025年四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9%
2025年四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9%,比三季度上升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4%。

2025年12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原油生产保持稳定,天然气生产平稳增长,电力生产保持增长。
原煤产量稳中略降。12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4亿吨,同比下降1.0%;日均产量1410万吨。
原油生产保持稳定。12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780万吨,同比下降0.6%;日均产量57.4万吨。
原油加工增速加快。12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6246万吨,同比增长5.0%,增速比11月份加快1.1个百分点;日均加工量201.5万吨。
天然气生产平稳增长。12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3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1%;日均产量7.4亿立方米。
规上工业电力生产保持增长。12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85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1%;日均发电量277.0亿千瓦时。1—12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971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
2026年1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3%,比上月下降0.8个百分点,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回落。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0.3%,比上月下降0.5个百分点,仍高于临界点;中、小型企业PMI分别为48.7%和47.4%,比上月下降1.1个和1.2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1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49.8%,比上月下降0.9个百分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较上月有所放缓。

2026年1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6年1月中旬与1月上旬相比,29种产品价格上涨,13种下降,8种持平。
监管动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会议强调,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开局之年,5家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十五五”重大战略任务,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央书记处要围绕中央部署抓好落实,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国务院:修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条例是药品管理法的配套细化规定,全面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明确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管各方法律责任与操作规范,强化药品安全、质量可控、风险防控,完善审评审批、上市许可持有人、追溯体系、应急处置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可及,维护公众用药权益与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国办: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办法聚焦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明确开发建设、上架审核、运营维护、数据安全、下架退出等核心环节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安全底线、便民导向,规范程序命名、功能设置与信息公开,严控过度索权、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建立常态化监管与评估机制,推动政务APP集约建设、安全运行、高效服务,防范各类风险,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与政务数据安全。
国办: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方案围绕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部署任务,聚焦文旅、康养、体育、家政、教育、托育等重点领域,强化政策支持、场景创新、供给升级、消费便利化,推动服务消费数字化、品质化、融合化发展,完善消费基础设施与保障体系,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稳定消费预期,助力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消费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预制菜术语和分类》草案;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餐饮环节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的公告,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常会:会议主要研究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听取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展汇报,要求深入实施专项行动,释放政策集成效应,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完善促消费长效机制,落实带薪休假与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二是部署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紧盯重点地区加快清欠,用好专项债券与金融政策,遏制新增拖欠;深化欠薪源头治理,强化信用惩戒与困难救助,维护企业与群众权益。三是审议通过部分行政法规修改废止草案,对9部行政法规修改、2部废止,推进法规立改废释,做好新旧衔接,提升政府立法系统性与时效性。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布《军事理论工作条例》。条例聚焦军事理论工作规范化、体系化建设,明确军事理论研究、创新、传播、转化的核心要求,确立党管军事理论根本原则,规范理论工作组织领导、任务分工、资源保障、人才培养,推动军事理论紧贴实战、服务备战、引领发展,强化理论创新与军事实践结合,提升军事理论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强:1月19日主持召开专家、企业家和教科文卫体等领域代表座谈会。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高质量发展前景广阔。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直面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就一定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赴贵州调研,强调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相关会议部署,将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他深入黔南州多地调研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三保障”、产业就业、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要求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精准帮扶、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公共服务。调研指出要坚持五级书记抓帮扶,稳定政策、压实责任,完善协作与定点帮扶机制;同时统筹春节期间重点传染病防控,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与分级诊疗,保障群众健康。
全国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工作会:要推动商品消费扩容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家居等大宗消费。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2026年全国人口家庭发展工作会议:2026年要持续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倡导积极婚育观,继续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发改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储备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改委:就《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支撑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保障城际铁路安全高效、绿色低碳运行。
发改委:将研究制定出台2026年-2030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破解内卷竞争。进一步规范地方经济促进行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物价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正在研究制定稳岗扩容体制行动和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办法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运行、评价与管理,明确认定条件、程序、评价指标、动态管理要求,聚焦企业创新能力、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团队、行业引领,强化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与高质量发展。
发改委: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监管规则,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集聚、开放合作核心功能,规范组建条件、运行机制、考核评价、资金使用,强化市场化运作、产学研融合,助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新兴产业增长极。
发改委:印发《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管理办法》,聚焦产业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明确功能定位、组建标准、运行模式、考核评估,推动实验室成果向工业化生产转化,强化中试验证、工艺优化、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平台,提升产业技术成熟度与市场竞争力。
发改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办法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下达、执行、监管全流程,明确投资方向、项目筛选、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要求,强化精准投放、高效使用、风险防控,聚焦重大战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质增效,保障国家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收费行为,严控不合理收费、强制收费,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公益、便民、健康发展。
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新能源装机占比高、可靠容量需求大的地区应加快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鼓励供需双方在中长期合同中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
国资委:将扎实做好新央企组建和战略性重组,更加突出中央企业在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支持中央企业开展高质量并购,获取核心要素,抢占技术先机;正在研究起草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培育新兴支柱产业的工作文件。截至2025年底,央企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万亿元,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5万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
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将以“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为管理思路,规范电池生产、车辆报废等源头环节,重点建立“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动力电池缺失将认定为车辆缺失,防止废旧电池流向失控。
工信部:发布《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扩大了培育基础,首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未来的优质中小企业将包含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
工信部:公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其中,企业审查要求提高企业智能化、网联化相关能力要求,以及乘用车等生产企业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等能力要求。产品审查要求加强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产品的应用评估。
工信部:公布《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名单》,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转化,试点项目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旨在打通成果转化堵点,强化产学研用协同,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快速落地、规模化应用,赋能产业升级。
工信部:公布《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入围单位》,聚焦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低碳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装备短板,以揭榜挂帅机制集聚创新资源,明确攻关目标、任务分工、考核要求,推动关键环保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性能提升,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工信部:召开光伏行业企业家座谈会强调,当前形势下,“反内卷”是光伏行业规范治理的主要矛盾,要综合运用产能调控、价格执法、防范垄断风险等手段,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共同推动光伏行业回归良性竞争、理性发展的轨道。
工信部: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预计突破1.2万亿元;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数量超140家,发布人形机器人产品超330款。目前,我国人形机器人已经能够站得住、走得稳、跑得快。将发布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我国已建成5G基站483.8万座,全国所有乡镇以及95%的行政村已通5G,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5G用户规模超12亿户。近期已经启动了第二阶段6G技术试验。
商务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对于被整合的连锁或单体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推动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数智化治理转变。
商务部:召开促进健康消费工作部门协调会,要求围绕提高健康消费供给质量、释放健康消费市场潜力等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完善统计监测,做好宣传引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推进健康消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2026年要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将有序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服务领域自主开放,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推动对非洲所有建交国100%税目零关税举措落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更大力度支持绿色智能商品消费,家电以旧换新要求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购新补贴纳入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能源局: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增长35.4%;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增长22.9%。
药监局:批准《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范式设计与应用规范运动功能重建》《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侵入式设备可靠性验证方法》等2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聚焦运动功能重建范式设计、侵入式设备可靠性验证,明确标准研制目标、技术框架、安全要求、测试方法,填补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标准空白,规范产品研发与应用,保障医疗安全、技术合规,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旅行社与游客权利义务、行程安排、费用明细、安全保障、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强化游客权益保护、行程透明、服务规范,防范强制购物、擅自变程、虚假宣传,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文旅部:公示《2025—2026年“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拟入选名单》,覆盖文化交流、文旅融合、品牌打造、设施联通、人才合作领域,推动中外文旅资源对接、市场互通、产业协同,助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与文旅产业国际竞争力。
民航局:发布《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管理办法》。办法规范民用无人机运行控制系统建设、运营、监管,明确系统资质、数据安全、运行权限、空域适配、应急处置要求,强化无人机飞行管控、身份识别、轨迹追踪,保障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合规,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
民航局:就《民航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明细表》中小机场空管差异化精准监管实施办法》征求有关意见。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印发《加快培育交通物流领军企业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行动方案》,围绕企业做强、服务升级、链主引领、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部署任务,强化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国际布局,提升物流效率、供应链韧性、服务保障能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物流企业集群,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的决定》,提升通航建筑物安全稳定、高效通航能力,服务水运事业高质量发展。
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推动网络货运规范健康发展。
科技部: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明确考核指标、流程、结果运用、奖惩机制,聚焦开放率、共享效率、服务质量、成果产出、成本效益,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经费支持、评优评先挂钩,推动科研资源高效共享、避免重复购置,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知产局: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案例展示2025年专利转化运用典型实践,覆盖高端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总结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产业化等多元模式,推广产学研协同、平台赋能、政策支持经验,为创新主体提供转化示范,引导专利从技术到产业高效落地,提升专利价值与产业竞争力,推动创新成果市场化、规模化。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各部门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央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二版)》。指南优化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流程,明确备案主体、识别标准、信息内容、报送方式、更新机制,强化穿透识别、信息核验、风险防控,提升备案便捷性与准确性,落实反洗钱监管要求,防范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保障金融机构与客户合规备案,维护金融安全。
央行行长潘功胜:2026年,将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今年降准降息还有一定的空间。将做好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还要继续用好支持资本市场的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加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监督管理。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立足国内稳增长的同时,2026年央行将持续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和国际金融合作,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的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持汇率弹性,同时防范汇率超调风险。
财政部: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范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绩效全流程,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生态修复,强化专款专用、精准投放、绩效评价,严控资金风险,提升生态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生态项目落地,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高质量保护。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象、范围、标准、流程、拨付要求,聚焦生产经营、科技创新、稳岗就业等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化申报、强化资金直达监管,缓解融资难题,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稳定市场主体与经济基本面。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明确范围、人群、标准、流程,覆盖住房、汽车、家电、文旅等合规消费,降低个人融资成本、激发消费潜力,强化政策精准与资金安全,规范审核发放,推动消费回升,助力扩大内需与经济稳定增长。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通知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明确对象、设备范围、条件、比例,支持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更新生产、智能、环保设备,推动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资金监管,助力制造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明确担保对象、范围、费率、风险分担,聚焦制造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等项目,降低担保门槛与成本,强化政银担合作与风险防控,破解融资担保难题,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稳定投资增长。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一揽子扩内需政策。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期限至2026年底。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中小微企业相关贷款可享贴息。设立5000亿元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额度,中央财政向融担基金注资50亿元。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明确范围、主体、标准、流程,覆盖文旅、餐饮、住宿、家政等行业,支持经营主体恢复发展、扩大经营,降低融资成本、简化申报、强化资金直达,助力服务业纾困复苏,稳定就业与供给。
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大幅增加了我国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数量。对于经营合同即将或者已经到期、所处口岸客运功能发生变化的口岸进境免税店,对其进行了调整优化。
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通知治理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建立认定、审查、预警、惩戒机制,强化需求管理、评审把控、履约监管,防范恶性竞争、质量隐患与履约风险,保障项目质量可靠、性价比合理,规范采购秩序,维护国家与公共利益。
财政部: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采购人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为供应商竞争报价提供基础。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规定完善社保基金会计核算,明确收支、投资、结余、财务报告处理规则,适配政策调整与管理新要求,强化核算精准与财务透明,规范会计行为,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提升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管水平。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
财政部:2025年,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848886.5亿元,同比增长0.5%;利润总额40380.5亿元,同比下降6.3%;应交税费58782.9亿元,同比增长0.4%。12月末,资产负债率65.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
税务总局:2025年我国消费市场呈现多方面新亮点,冰箱等日用家电零售业、燃气灶等厨具卫具零售业、手机等通信设备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7.4%、12.9%和18.6%。新能源乘用车销量、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4.3%和21.1%。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
税务总局:最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智能设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1%,其中工业机器人、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分别增长17.4%和42.1%。
公安部:就《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检:对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部署,要求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会同证监会深化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完善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从严惩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管理办法》。办法规范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评审、奖励、推广,明确范围、条件、标准、程序,聚焦监管、质量、知识产权、维权等成果,强化转化应用,激励监管科技创新,提升监管能力与治理水平,助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网信办等八部门:印发《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办法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有害信息分类、认定、处置,明确类型、分级与管控,强化平台责任、审核、保护,指导平台精准识别处置,筑牢网络保护屏障,营造健康安全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自然资源部、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出台城市更新支持措施,聚焦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风貌保护,强化土地、资金、规划、审批保障,优化流程、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宜居宜业,助力新型城镇化。
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卫健委: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将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
自然资源部:印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典型案例》。批案例展示地下空间开发创新实践,覆盖交通、商业、市政、仓储、防灾,总结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生态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地下空间科学开发、高效利用、安全规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承载能力。
住建部部长倪虹:近日在《求是》刊发题为《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署名文章。文章指出,“十五五”期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涉及直接投资规模巨大,不仅可以重塑功能空间、再造产业生态、营造消费场景,提升存量资源价值,还将带动数十万亿元的投资和消费。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办法规范生态文明示范区与生态工业园创建、管理、评价、退出,明确标准、指标、动态管理,聚焦绿色、生态、低碳、治污,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区域与园区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民政部: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明确爱岗、敬老、诚信、服务、安全要求,规范从业行为,强化素养、意识、担当,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温度,保障老人权益,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通知启动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明确对象、标准、申领、发放、监管,聚焦照护、康复需求,补贴直达、简化流程、强化监管,减轻家庭负担,提升失能老人保障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意见健全临时救助,明确对象、范围、标准、程序、资金,聚焦突发困难群体,强化快速响应、精准救助、多元帮扶,提升时效与覆盖面,筑牢民生底线,缓解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意见推动民政科技创新,聚焦养老、救助、社区、殡葬、服务,强化研发、应用、数字赋能,推动服务智能、便捷、精准,提升治理现代化,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助力民政高质量发展。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5年全国出入境人员达6.97亿人次,同比上升14.2%,创历史新高。其中,出入境外国人8203.5万人次,同比上升26.4%。
证监会:召开2026年系统工作会议,吴清出席并讲话。会议总结2025年工作,资本市场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在防风险、强监管、投融资改革、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会议研判当前复杂形势,明确2026年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聚焦稳市场、改革攻坚、从严监管、上市公司治理、双向开放五大重点任务。会议同时要求强化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三个过硬监管铁军,为“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资本市场力量。
证监会:坚持稳字当头,巩固市场稳中向好势头。严肃查处过度炒作乃至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市场大起大落。积极引导长期投资、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全力营造“长钱长投”的市场生态。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指引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编制、选用、披露、调整,明确选择、计算、披露要求,强化科学、透明、可比,引导管理人合规运作、理性投资,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决策权,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权益。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做了修改。拟扩大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战略投资者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
证监会:发布《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鼓励利用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遵循审慎监管原则,可以对衍生品交易实施逆周期调节管理。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同意20号胶期权、低硫燃料油期权、国际铜期权注册。
证监会:新增14个期货期权品种为境内特定品种,涵盖上期所、郑商所、广期所、上期能源四家交易场所,涉及镍、碳酸锂、化工、能源等领域品种。此次扩容是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我国重要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影响力。证监会将督促相关期货交易场所扎实做好各项准备,确保上述品种平稳有序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进一步提升市场国际化水平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证监会主席吴清:主持召开上市公司座谈会,围绕资本市场 “十五五” 规划编制工作,与境内外上市公司代表深入交流并听取意见。与会代表就优化发行上市制度、提升再融资效率、培育耐心资本、完善分红回购机制、支持企业全球化发展等建言献策。吴清指出,将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高质量编制实施规划,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推进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高再融资制度便利性、灵活性与吸引力,全力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势头,推动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服务 “十五五” 目标与金融强国建设。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6年1月修订)》,规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合规运营,强化ESG披露、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统一标准,提升透明度与治理水平,推动可持续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深交所、新交所:在深圳联合举办深新资本市场合作交流会,围绕深市公司出海、深化ETF互通等议题展开研讨,两地市场机构及上市公司约120名代表参会。会上同步举行深新ETF互通新标的上市仪式,南方东英南方中证A500指数ETF成功上市,系A500指数ETF首次以互联互通形式出海。两所长期保持紧密协作,已形成指数交叉互挂、ETF互通产品落地等多层次跨境合作格局。下一步,深交所将在证监会指导下,持续深化与新交所常态化协作,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修订)》,明确框架、内容、标准、责任,强化ESG信息质量、可比、实用,引导公司规范披露、提升治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推动可持续发展,维护市场健康稳定。
北交所: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明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与披露核心要求,细化ESG信息披露框架,补充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等相关应用指引,提供具体数据核算方法与披露要点,不增设额外强制性义务,重点引导上市公司提升报告质量与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完善北交所可持续发展披露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上市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5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以合规经营、服务质量、风险管理、行业贡献为核心评价指标,结合修订后的评价办法优化指标体系,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级评定,明确奖惩机制,表彰优质合规机构,通报违规失信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管引导,推动证券公司坚守经营本源、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证券市场有序秩序。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5年四季度做市商评价结果》,围绕做市报价质量、成交活跃度、合规风控、服务能力等核心维度开展综合评价,划分不同评价等级并明确对应激励与整改措施,12家做市商获得交易经手费减免奖励,其中3家券商排名前5%可减免全部经手费,通过动态管理引导做市商提升报价稳定性与市场流动性,优化交易环境,保障资本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中基协: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咨询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聚焦提升私募基金管理人咨询服务质效,优化咨询渠道、响应流程、服务内容,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咨询服务体系,畅通热线、邮箱、微信等咨询渠道,优化预约现场接待机制,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明确咨询范围与责任分工,精准解答登记备案、合规经营等疑问,助力管理人规范运营,推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中基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编制、选用、披露、调整全流程,明确基准选择的核心原则与具体要求,细化编制方法、披露内容及调整情形,禁止违规使用基准误导投资者,强化基金管理人合规责任,重点提升业绩基准的科学性、透明度与可比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与合法权益,规范公募基金行业有序运作。
中基协: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公募基金总规模为37.7万亿元,环比增长近70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债券基金规模单月增长超4100亿元,股票基金增长超2500亿元,混合基金、FOF、QDII规模小幅增长,货币基金则下降1536亿元。
中注协: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2026年修订)》。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修订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明确审计目标、范围、程序、方法,细化审计重点与评价标准,强化审计人员专业能力要求与审计质量管控,规范审计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重点引导企业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推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中银协: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规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行为,明确催收原则、流程、方式,严禁暴力催收、违规催收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强调催收过程中消费者隐私与合法权益保护,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催收管理制度与投诉处理机制,合理划分催收责任,规范催收人员行为,平衡债权实现与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调整管理办法》。规范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调区及退出全流程,明确设立需符合重大战略规划、产业集中度高、资源集约利用等核心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有序退出机制,细化扩区、调区的具体标准与审批流程,明确摘牌或整合的具体情形,强化开发区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全省开发区布局,提升产业承载能力与发展质量。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项目筛选标准、推进要求、保障措施,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项目谋划储备、要素保障与调度推进,压实属地、部门与企业各方责任,严控项目质量与安全,推动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四川绵阳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关于同意成都现代工业港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关于同意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三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批复同意四川绵阳工业园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园区、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别定名为涪城高新区、郫都高新区、什邡高新区,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发展方向,要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人才集聚,完善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提升园区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助力四川创新驱动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至此四川省级高新区增至23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2025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以产业融合、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按照8大项23子项的评定标准开展星级评定,新增农产品质量和保障措施两大考核项,提高设施装备评分比重,表彰一批产业基础扎实、示范效应突出的现代农业园区,推广先进运营模式与发展经验,引导园区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四川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四川省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聚焦产业链完善、品质提升、品牌建设、产能扩张,部署原料基地建设、加工技术升级、市场渠道拓展等重点任务,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推动预制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深度结合四川特色农产品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相关会议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立足新质生产力培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重点,完善“十五五”规划,推动开局起步;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群众关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化重点领域整治。会议听取全省禁毒工作汇报,要求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进专项行动,提升毒品治理能力。会议还审议通过2025年度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级评定名单和《四川艺术基金章程(修订稿)》,同时研究了其他事项。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范围、管护标准,建立“谁受益、谁管护”的长效管护机制,细化管护流程、考核要求与资金保障措施,加强对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设施等的日常管护与维修,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强化技术支持,保障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根据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上升走势,明确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细化调价幅度、执行时间、适用范围,确定自2月3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涨205元和195元,要求中石油、中石化等原油加工企业组织好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调价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厅:印发《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明确审查范围、评价标准、流程要求,将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融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全流程,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明确审查标准与责任分工,推动项目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助力四川省“双碳”目标实现与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四川开放大学、成都开放大学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四川开放大学、成都开放大学继续执行原有收费标准,细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期限,明确涵盖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等相关收费项目,要求两所学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明码标价,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强化收费监管与公示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推动开放教育事业平稳有序发展。
四川省经信厅:印发《四川省产业新赛道重点领域方向》,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结合四川产业基础细化各领域发展重点与突破方向,重点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源向新赛道集聚,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入库标准,聚焦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智能化升级、绿色转型等重点方向,明确申报主体资质、项目要求与审核流程,对入库项目给予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强化项目筛选与动态管理,推动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绿色转型。
四川省经信厅:公示《2025年度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省级名单》,涵盖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类型,以绿色低碳、节能降耗、循环利用为核心,明确培育标准与动态管理要求,筛选一批绿色制造标杆企业与产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制造理念,提升绿色生产水平,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四川建设。
四川省文旅厅: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四川省“引客入川”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申报流程,聚焦旅行社、文旅企业等市场主体,对组织省外游客来川旅游、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分级奖补,简化申报手续、优化审核流程、强化资金监管,明确申报材料与时限要求,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四川文旅产业复苏发展,提升“天府旅游”品牌影响力。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省级财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全流程要求,聚焦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推广等工作,强化专款专用、绩效评价与动态监管,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禁止情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支撑四川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政策,聚焦国际顶尖青年科技人才,围绕四川重点产业领域与科技创新需求开展项目申报,明确申报主体资质、项目要求,给予资金支持、平台保障、人才服务等优惠政策,简化申报流程,吸引国际杰青来川创新创业,强化人才引领,助力四川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填报培训会的通知》,聚焦任务书填报规范、填报要求、系统操作等核心内容,明确培训对象为各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与填报人员,明确培训时间、方式与具体内容,解读填报重点、难点问题与注意事项,规范任务书填报流程,确保任务书填报准确、规范,保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顺利推进。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签订报送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和申报书的通知》,明确签订要求、报送流程、时限节点,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签订任务书,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实施进度与考核指标,规范申报书整理与报送流程,明确报送材料、时限与接收渠道,强化材料审核,确保任务书与申报书规范、及时报送。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2026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聚焦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明确申报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方向与申报流程,重点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川创新创业,涵盖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明确支持政策与资金标准,规范申报审核流程,强化服务保障,吸引海外优质人才与项目落地四川。
四川省科技厅:公示《拟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明确拟备案机构备案条件、功能定位、建设要求,聚焦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拟备案机构涵盖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要求机构具备完善的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团队与可持续的研发能力,重点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工作,后续将按程序完成备案,助力四川科技创新体系完善。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备案期满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明确复核要求、存续条件、处置方式,对备案期满的研究院开展综合复核,重点考核研发能力、成果转化、产业服务等情况,明确符合存续条件的机构可继续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或整合,强化动态管理,优化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提升其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复核通过的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名单》,明确复核标准、管理要求、发展方向,复核重点围绕研发投入、团队建设、成果转化、服务效能等核心维度开展,对复核通过的机构继续保留备案资格,要求其持续强化研发能力、提升成果转化效率,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引领作用,助力四川产业转型升级。
四川省科技厅:公示《2025年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名单》,涵盖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科普动漫等多种类型,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为核心,明确评选标准与示范要求,表彰一批内容优质、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要求加强优秀科普作品推广传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助力科普四川建设。
四川省科技厅:公示《2025年终止和撤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明确终止撤销原因、处置要求、责任落实,终止撤销原因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困难、目标无法达成、资金使用不规范等,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收尾、资金清算、成果归档等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与后续监管,规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项目实施质量。
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继续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聚焦施工图审查规范、审查标准、责任落实,强化施工图审查源头管控,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与审查流程,要求审查机构严格履行审查职责,规范审查行为,强化建设、设计、审查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
四川省住建厅:印发《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明确验收标准、验收流程、责任分工,聚焦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性能、抗震设防等核心要求,明确验收主体、验收内容与验收时限,规范验收程序与验收资料整理,要求乡镇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强化验收监管,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符合标准,保障农民居住安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包车客运趟次备案操作指南(试行)》,明确备案主体、备案流程、备案要求,聚焦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与规范运营,明确包车客运经营者需按趟次办理备案手续,细化备案材料、备案渠道与备案时限,规范备案信息填报与审核流程,强化备案后续监管,严禁未备案擅自营运,保障包车客运市场有序发展与旅客出行安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四川省普通国省道隧道养护管理办法》,明确养护责任、养护标准、养护流程,聚焦桥梁、隧道安全运维,明确养护主体与责任分工,细化日常养护、定期检测、维修加固等核心要求,建立安全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改机制,强化养护资金保障与技术支持,提升桥梁、隧道通行安全水平与使用寿命。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要求、责任追究,聚焦土地估价机构与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明确执业规范、估价标准与备案要求,强化对土地估价活动的全过程监管,严厉查处违规执业、虚假估价等行为,建立信用评价与失信惩戒机制,提升土地估价行业规范化水平与公信力。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聚焦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绿色低碳、环境监管等重点领域,明确项目储备标准、管理要求与实施方向,要求入库项目具备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化项目前期谋划与论证,实行动态管理,为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放、项目推进提供支撑,助力四川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四川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流转原则、流转流程、权益保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细化流转申请、审核、签约、备案等流程,明确流转范围与禁止情形,强化流转过程中的权益保护,规范流转价格确定与流转合同管理,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升林地利用效率,助力林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
四川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预收费标准、收取范围、资金监管,聚焦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明确预收费最高限额与收取周期,禁止违规收取预收费,建立预收费资金专户管理与风险准备金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与信息公示,规范预收费退还流程,防范资金风险,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四川证监局:四川局认真传达学习并部署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会议要求从三方面推动落实、凝聚合力。一是注重统一思想,通过组织学习吴清主席讲话精神,团结激励全体干部坚定工作信心、保持发展定力,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二是着力凝聚共识,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辖区市场主体通报会议精神,推动各项工作部署在四川高质量落地见效。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会议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四川辖区实际,认真研究针对性落实举措,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全力推动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履职实效。
四川证监局:四川局多措并举,着力强化资本市场第三方配合造假综合惩戒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监管震慑。四川局与省委金融办联合印发相关文件,构建第三方配合造假综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强化信用公示与声誉惩戒,细化联合惩戒具体方式,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通报职责,完善惩戒体系。同时,四川局通报相关情况,会同财政、市场监管、地方政府等多部门协同发力,依法对两批次造假主体及配合造假主体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筑牢资本市场诚信防线。
四川证监局:四川局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实施为契机,多措并举推动上市公司分红常态化,切实强化投资者回报。四川局通过上市公司走访、座谈、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新规宣讲,鼓励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推动公司“关键少数”牢固树立长期稳定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结合上市公司前三季度盈利水平,已有5家公司首次发布春节前分红预案,6家公司连续2年宣告春节前分红,8家公司元旦前实施分红。同时,持续推动亏损公司恢复分红能力,3家公司结合新《公司法》实施通过资本公积补亏,后续将采取一司一策方式,引导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时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
四川证监局:四川辖区证券公司多措并举,扎实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成效显著。国金证券研发编制“五篇大文章”系列指数并在Wind金融终端发布,既为投资者提供精准对接政策的指数策略工具,也助力行业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与数字化水平。辖区证券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优化业务布局,通过设立“新兴产业与战略事业部”、成立绿色金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形成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格局。同时,各券商着力提升服务质效,成功发行四川两单证券公司科创债、首单小微企业贷款ABS,并落地四川首单“银证担”模式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切实发挥证券行业服务效能。
四川证监局:四川债券募集资金精准滴灌普惠金融领域,重点围绕三大方向发力、成效显著。一是紧扣区域战略,聚焦乡村振兴,鼓励相关行业企业参与,今年以来辖区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及ABS达62.2亿元,较去年增长183%。二是聚焦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引导中介机构优化服务,加大对优质中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的债券融资支持。三是挖掘存量资源,服务养老产业,调研融资需求并提供针对性发行方案,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年内,全国首单富农产业链ABS、全国首单养老主题公司债券、西南首单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均在川成功落地。
四川证监局: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后,四川局强化部门协同,积极推进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四川局首先开展专题学习、强化内外沟通,精准把握试点政策要求,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其次深化部门协作,与省国资委、省委金融办等单位对接,联合摸底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存量商业不动产情况;同时,积极动员市场主体,向辖区主要债券发行人、大型央国企、在川执业中介机构等宣传试点政策,并结合资产质量与企业意愿,建立完善储备项目台账,为产品创新做好充分准备。
四川证监局:2025年,四川局开展债券发行人现场走访工作,覆盖12个市(区县)及19家债券发行人,取得显著实效。走访重点关注发行人产业发展、经营业绩等关键领域,精准识别风险苗头;强化贴身合规提醒与督促,提升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运作意识。同时,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加强创新融资引导,推动科创共富债、养老主题债等多个首单创新品种落地;针对辖区重点REITs项目开展专项调研,切实疏通项目堵点,加速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充分发挥走访工作的监管与服务效能。
四川证监局:四川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一是强化学习研判,通过专题研讨、联学共建等多种形式,加强方案学习宣贯,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夯实落实工作基础。二是聚焦重点任务落地,完成薪酬、公司治理、权益基金规模等专项调研,积极推动行业文化建设与廉洁从业管理,督导相关机构开展债基产品分流、监事会改革等专项工作,严格监测宣传推介行为,规范行业发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现场检查重点,督促机构将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与业务流程,切实推动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运营主体、运营标准、权益保障,聚焦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与管理,明确运营主体资质、房源管理、租金标准与调整机制,细化租赁申请、审核、签约等流程,强化房屋维护与物业服务,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成都市发改委:公示《成都市银发经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评定名单》,明确链主企业职责、培育要求、支持政策,聚焦银发经济重点领域,筛选一批带动能力强、创新水平高、产业链整合能力突出的链主企业,要求链主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助力成都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文广旅局:公示《2025年度第四批“成都礼物”产品评审入选产品信息》,以彰显成都特色、传承地域文化、提升产品品质为核心,明确入选产品标准与推广要求,入选产品涵盖文创产品、特色食品、非遗制品等类型,突出成都文化内涵与地域特色,要求加强入选产品推广宣传,提升“成都礼物”品牌影响力,助力成都文旅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