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2期总第427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6年4月30日
财经信息
一季度国民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33419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比上年四季度加快0.5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941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16135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206117亿元,增长5.2%。从环比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畜牧业总体平稳
一季度,农业(种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7%。冬小麦播种面积保持稳定,苗情持续向好转化,春耕备耕进展顺利。据全国种植意向调查显示,今年粮食意向播种面积总体稳定,其中,稻谷面积基本持平,玉米面积稳中有增。一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2662万吨,同比增长4.8%,其中,猪肉、禽肉产量分别增长4.2%、9.3%,牛肉、羊肉产量分别下降1.4%、2.0%;牛奶产量增长3.4%,禽蛋产量下降3.1%。一季度,生猪出栏20026万头,同比增长2.8%;季末生猪存栏42358万头,增长1.5%。
二、工业生产增长加快,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增长
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比上年四季度加快1.1个百分点。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制造业增长6.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5%,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和6.4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股份制企业增长6.6%,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3.9%;私营企业增长6.1%。分产品看,3D打印设备、锂离子电池、工业机器人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54.0%、40.8%、33.2%。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7%,环比增长0.28%。3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4%,比上月上升1.4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3.4%。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0246亿元,同比增长15.2%。
三、服务业较快增长,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2%。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2%、10.6%、6.5%、4.3%、4.3%。3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11.8%、10.1%、6.7%。1—2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3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2%,比上月上升0.5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4.8%。其中,铁路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及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四、市场销售有所加快,服务零售较快增长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695亿元,同比增长2.4%,比上年四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0574亿元,同比增长2.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121亿元,增长3.1%。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13072亿元,增长2.2%;餐饮收入14623亿元,增长4.2%。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通讯器材类、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0%、9.3%、20.8%、12.6%。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7%,环比增长0.14%。一季度,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5%,增速与上年全年持平。其中,通讯信息服务类、旅游咨询租赁服务类、文体休闲服务类零售额较快增长。一季度,全国网上商品和服务零售额49774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31614亿元,增长7.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8%;网上服务零售额18160亿元,增长8.8%。
五、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快
一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2708亿元,同比增长1.7%,上年全年为下降3.8%;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8%。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9%,制造业投资增长4.1%,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1.2%。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952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4%;新建商品房销售额17262亿元,下降1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5.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5.8%,第三产业投资下降1.0%。民间投资同比下降2.2%,降幅比上年全年收窄4.2个百分点;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1.3%。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4%,其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28.3%、19.0%、20.9%。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52%。
六、货物进出口快速增长,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118380亿元,同比增长15.0%。其中,出口68467亿元,增长11.9%;进口49913亿元,增长19.6%。一般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9.0%。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14.2%。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6.2%,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7.3%。机电产品出口增长18.3%。3月份,进出口总额41046亿元,同比增长9.2%。
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扩大,工业生产者价格继续回升
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9%,涨幅比上年四季度扩大0.4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同比上涨0.5%,衣着价格上涨1.8%,居住价格下降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3%,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1%,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0%,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8%,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4.1%。在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中,猪肉价格下降11.3%,粮食价格下降0.3%,鲜果价格上涨4.3%,鲜菜价格上涨7.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2%。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环比下降0.7%。
一季度,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6%,降幅比上年四季度收窄1.5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0.5%,上月为下降0.9%;环比上涨1.0%。一季度,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0.5%。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0.8%,上月为下降0.7%;环比上涨1.2%。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同比持平
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与上年同期持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4%。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4%;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3%,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7%。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1小时。一季度末,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量18838万人,同比增长0.2%。
九、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2元,同比名义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0%。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49元,同比名义增长4.2%,实际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33元,同比名义增长6.1%,实际增长5.4%。从收入来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4.9%、6.6%、1.6%、5.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433元,同比名义增长5.0%。
2026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3.6%
2026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3.6%,比上年四季度下降1.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

2026年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6.4%
据对全国8.2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调查,2026年一季度,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56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6.4%。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167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4.8个百分点。
2026年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5.5%
1—3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960.4亿元,同比增长15.5%(按可比口径计算)。
1—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196.1亿元,同比增长10.1%;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3054.6亿元,增长20.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837.3亿元,增长1.2%;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305.3亿元,增长25.4%。
2026年3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生产规模稳定,原油生产保持增长,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电力生产稳定增长。
原煤生产规模稳定。3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4亿吨,同比持平;日均产量1421万吨。
1—3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12.0亿吨,同比增长0.1%。
原油生产保持增长。3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907万吨,同比增长0.2%;日均产量61.5万吨。
1—3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5480万吨,同比增长1.3%。
原油加工由增转降。3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6167万吨,同比下降2.2%;日均加工198.9万吨。
1—3月份,规上工业加工原油18431万吨,同比增长1.1%。
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3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0%,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日均产量7.5亿立方米。
1—3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68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0%。
规上工业电力生产稳定增长。3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80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增速比1—2月份回落2.7个百分点;日均发电258.9亿千瓦时。1—3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237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
2026年4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6年4月中旬与4月上旬相比,23种产品价格上涨,26种下降,1种持平。
2026年4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4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3%,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制造业景气水平总体稳定。

4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9.4%,比上月下降0.7个百分点,非制造业景气水平有所下降。

4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0.1%,比上月下降0.4个百分点,高于临界点,表明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继续保持扩张。

监管动态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立足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定位,系统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与运行规则。法律明确救助对象范围、保障标准、申领流程及各级部门监管职责,统筹城乡各类救助资源,健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强化精准救助、动态管理要求,补齐民生保障制度短板,以法治固化社会救助实践成果,规范救助实施、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夯实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法治根基。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法治规范监狱管理、罪犯改造与执法运行全流程。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紧扣乡村振兴、粮食安全核心战略要求启动法律修订。草案聚焦耕地保护、种业振兴、农产品稳产保供关键领域,完善农业投入保障、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农民权益保护等条款,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支持保护制度。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农田建设管护、农业绿色发展等硬性约束,补齐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短板,以立法赋能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稳定、农民增收致富。
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草案)》,聚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改革深化完善法治保障。草案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出资人职责、权责边界划分,完善国企公司治理、投融资管理、资产评估、产权流转等规则,强化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境外资产监管约束。压实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容错纠错、责任追究、信息公开机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适配现代化国资监管与国企高质量发展制度需求。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锚定双碳战略目标统筹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工作。意见坚持系统施策、源头管控,聚焦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重点领域,强化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健全政策激励、标准约束、市场化交易配套机制,压实地方、行业、企业主体责任,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扩张,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稳步提升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与低碳发展水平。
中办、国办: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双碳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考核评价体系。办法明确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标准、流程规则与结果运用方式,围绕碳排放强度、能源结构、产业转型、节能降碳等核心维度设置考核内容,分类分级对地方和重点行业开展综合考评。强化考核结果与政策支持、干部考评、项目审批挂钩,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杜绝形式主义、运动式减碳,以刚性考核倒逼绿色低碳转型,保障双碳目标有序落地。
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聚焦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健全服务管理体系。意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完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职业发展、权益救济配套政策,规范平台用工行为,理顺劳资权责关系,补齐社保参保、劳动保护、居住休憩等民生短板。健全属地统筹、部门协同、平台主责的工作机制,强化思想引领、融入基层治理,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切实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会议研判当前经济形势与经济工作,会议肯定今年我国经济起步有力、指标好于预期,同时指出发展仍存困难挑战,需巩固稳中向好基础。会议明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用好宏观政策、稳定人民币汇率。着力深挖内需潜力,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进国企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防范化解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同时强化就业优先,抓实民生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治理,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围绕服务业规模扩容、质量升级、结构优化作出全面部署。文件统筹生活性服务业便民普惠提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延伸,破除行业准入、标准壁垒和区域限制,培育高能级服务主体与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强化政策扶持、要素保障、场景供给,健全行业监管和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扩大优质服务供给,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助力现代服务业强省强国建设。
国务院:以“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主题,进行第十九次专题学习。要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供给潜力,加快推进西北地区风电光伏、西南地区水电、东部地区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开发。
国常会:重点听取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会议肯定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成果,要求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坚持一区一策因地制宜推进建设,支持上海等片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制度型开放,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同时强调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修订条例进一步健全复议体制机制,助力行政争议内部实质性化解,各地各部门需抓好落实,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公信力。
国常会:部署科技创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通过《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提出锚定2035年科技强国目标,依托新型举国体制深化科技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基础研究与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要求提升经略海洋能力,壮大海洋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拓展海洋发展空间、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并维护海洋权益。强调以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为原则,严格规范行政法规制定全流程,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立法质效,为改革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国常会:要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能级。支持上海等自贸区立足功能定位,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国办: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专项举措,立足综保区开放平台功能定位优化监管与运营模式。政策聚焦简化通关流程、拓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研发设计、跨境电商等业务业态,放宽准入限制、创新监管模式,促进区内产业集聚与产业链延伸。强化跨部门协同、通关便利化和政策落地赋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吸引外贸与先进产业项目落地,推动综合保税区从传统加工仓储向高能级开放经济载体转型,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举措的公告》,扩大对华非洲零关税商品覆盖范围、深化中非经贸合作。秉持互利共赢原则深化中非产能、贸易、资源合作,完善关税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双边贸易平衡发展,夯实中非命运共同体经贸基础。
国家主席习近平:义乌小商品闯出大市场、做成大产业,形成“义乌发展经验”,这是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的成功实践。要把“义乌发展经验”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探索走出符合各自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将制定2026年至2030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加紧编制新型工业化、数字中国、未来产业、扩大消费、人口发展、新型能源体系等专项规划。今年将重点在“人工智能 ”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国家水网、新型能源体系等领域,开展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领域,推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和改革举措。
农业农村部:要进一步完善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政策,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推动猪价合理回升。要加快淘汰低产高龄能繁母猪和体弱仔猪。要释放积极政策信号,提振市场信心。要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养殖、托管代养等方式,带动合作农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
农业农村部:春季农业生产顺利推进。春播粮食面积占全年粮食面积的一半以上,产量占六成以上,春播进度正常。当前正值春季用肥高峰期,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化肥保供应、稳价格工作,春耕化肥供应充足,价格同比略涨,国内化肥价格远低于国际价格。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6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持续深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监管整治,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
发改委:3月中旬至4月初,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多家生猪龙头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企业生猪产能优化、产业链布局、智慧养殖、降本增效等开展深入交流;围绕建立生猪龙头企业成本收益专项调查机制。
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修订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设计。规则优化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品种、报价机制、结算方式、跨省跨区送电衔接规则,理顺市场主体权责、交易流程与风险防控机制,统筹电力保供与市场价格平稳运行。适配新能源消纳、电网互联发展需求,破除区域交易壁垒,提升电力资源跨省优化配置效率,规范交易秩序,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市场体制改革深化。
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26年版)>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完善能效标识市场化约束与监管体系。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题推进会,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当好发展低空经济的长期资本、战略资本、耐心资本;加快低空航空装备创新迭代;推动低空基础设施与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协同布局。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聚焦纺织行业集群培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精准发力。引导各地立足产业基础,打造特色纺织产业集聚区,支持集聚区推进智改数转、绿色制造、品牌培育、产业链配套升级,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和协同发展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示范引领与动态培育,推动纺织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稳固纺织产业集群竞争优势。
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2026年版)》,锚定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导向规范产品全生命周期设计。指南围绕源头减碳、节能降耗、再生利用、环保选材明确设计原则、技术路径和评价标准,覆盖产品研发、选材、生产、使用、回收全链条。引导企业推行绿色设计理念,迭代产品绿色化水平,完善行业绿色标准体系,助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循环利用和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强化工业遗产保护、活化利用与文化传承。明确申报范围、认定标准、申报流程及复核要求,聚焦老厂房、老设备、老工艺等工业遗存,挖掘工业历史文化价值与产业记忆。通过认定挂牌、动态复核,健全保护传承、合理开发、文旅融合、产业赋能机制,盘活工业遗产资源,推动工业遗产与文旅、文创、研学产业融合发展。
工信部、教育部:联合开展2026年“优企进校招才引智”专项行动,旨在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精准就业对接。行动分4至6月、10至12月两个阶段推进,重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26届高校毕业生。将组织专精特新企业进校园,高校依托学科特色举办小而精、专而优专场招聘。同时深化校企供需对接,推进定向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共建、职业技能培训等合作,围绕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靶向引才。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设专项专区,同步提供线上政策宣讲与岗位匹配服务,拓宽毕业生求职渠道。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搭建中小企业对外开放、国际合作、产业对接平台。明确合作区申报条件、功能定位和培育方向,支持园区集聚外资资源、引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助力中小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技术合作和产业链协同。强化政策赋能、平台搭建与服务配套,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一批高水平中小企业国际合作载体,助推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产业链。
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面向重点工业企业、园区开展精准化节能诊断、技改赋能、降碳增效服务。组织专业机构上门排查能耗短板、挖掘节能潜力,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聚焦高耗能行业深挖减排空间,健全诊断、改造、评估长效服务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实施节能技改,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助力工业领域双碳目标推进。
工信部:公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案例名单》,遴选标杆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复制推广作用。案例聚焦智能制造、产业升级、链主引领、数字化转型、绿色制造等重点方向,覆盖多行业先进经验与创新模式。通过总结推广优秀实践做法,引导各地各企业对标学习,破解制造业转型痛点难点,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加速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夯实制造强国建设根基。
工信部:公布《2025年度5G应用“扬帆”行动重点城市总结评估情况》,全面检验各地5G规模化应用建设成效。围绕产业数字化、民生服务、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等维度开展综合考评,梳理建设成果、短板不足与典型应用场景。以评估倒逼提质升级,推广5G在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融合应用模式,完善政策支撑、生态培育机制,持续扩大5G应用广度深度,赋能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推进工业节水增效、水资源集约利用。明确遴选范围、评价指标和申报流程,聚焦高耗水行业企业及产业园区,从用水效率、节水技改、循环利用、管理制度等方面评选标杆。通过树立领跑典型、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模式,强化正向激励与行业对标,倒逼企业节水改造,提升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助力水资源节约与绿色发展。
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规范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拆解处置全链条秩序。严查非法回收、无证拆解、违规倾倒、倒卖流向不明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车企、电池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线索移送、溯源监管机制,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防范环境安全风险,推动动力电池规范化回收、资源化循环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工信部、数据局:发布《关于联合实施2026年“模数共振”行动的通知》,推动工业模型与数据要素深度融合赋能产业转型。行动聚焦工业场景数据采集、模型研发、场景落地、标准共建,打通数据流通壁垒,培育工业数据要素新业态、新应用。依托行动推进企业数字化建模、行业共性模型复用、产业链数据协同,夯实工业智能发展基础,以数据赋能、模型驱动加速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工信部:公布《第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对象名单》,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示范平台聚焦创业创新、技术研发、融资对接、人才培育、数字化转型等服务功能,整合优质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普惠化、一站式服务。通过示范引领、梯度培育,完善全国性中小企业服务网络,破解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助力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健康成长。
工信部:公布《2025年度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数字三品”方向)名单》,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数字化赋能方向遴选优秀实践。案例聚焦企业依托数字技术开展产品创新、质量管控、品牌营销、供应链协同等转型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路径。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引导广大企业以数字化赋能产品升级与品牌建设,推动消费品工业高端化、特色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印发《工业场景数据要素应用参考指引》,规范工业数据要素确权、流通、共享、应用全流程标准。指引明确工业数据分类分级、场景应用模式、安全管控和合规管理要求,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产业链协同等典型工业场景。为企业、园区开展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提供实操遵循,破除数据孤岛,培育工业数据流通新业态,夯实工业大数据与智能制造制度支撑。
工信部:批准《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图像系统技术规范》等690项行业标准,包含人工智能深度合成图像系统技术规范等重点领域标准。标准覆盖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等多个行业,补齐新兴领域和传统产业升级标准短板,明确技术指标、安全要求、应用规范和检测方法。以标准引领行业技术创新、产品提质和合规发展,规范新兴业态发展秩序,完善工业和信息化全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工信部等四部门:公布《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遴选元宇宙在工业制造、文旅消费、教育培训、智慧城市等领域融合应用标杆。案例集中展示元宇宙技术落地场景、创新模式和产业赋能成效,涵盖虚拟仿真、数字孪生、沉浸式交互等应用方向。通过示范推广,引导技术研发、场景创新与产业生态培育,完善元宇宙行业应用路径,推动元宇宙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
工信部:将开展“人工智能+软件”专项行动,加快智能编程研发应用,有序推进算力布局和边缘算力建设,培育新业态,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智能化升级。
工信部:召开第十九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来自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显示材料、氢能、商业航天等行业领域的8家企业负责人作交流发言。会议指出,加快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以更大力度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光伏行业座谈会,部署规范光伏产业竞争秩序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化光伏产业治理工作,全力推进产能调控、价格执法、兼并重组等“反内卷”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能源局:将编制实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将算力设施纳入电力保供重点领域,协同规划布局算力、电力项目,完善算力与电力的双向调度机制。同时,完善绿电直连等促进算电协同的政策举措,推进实施算电协同试点。
能源局:召开能源领域氢能区域试点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加快培育氢能未来产业。会议指出,要加速制度改革,大胆推进氢能交易、绿色认证等机制创新。
商务部等六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消费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试点。未来三年内,18个试点地区将在中医药文化交流、中医药旅游路线推介、中医康养服务、食养药膳服务、中医药体育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
商务部:2025年我国科研和技术服务领域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近五分之一,占比连续7年上升,为2018年的3.8倍。罗氏诊断、阿斯利康等多家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相继在华落地,奥迪与上汽合资成立技术创新中心则是最新例证。
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系统布局服务贸易标准体系建设。计划明确五年间服务贸易领域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对接、标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等重点任务,聚焦跨境服务、数字服务、文旅服务、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完善标准供给。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接轨,以标准化赋能服务贸易提质扩容、开放合作,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商务部:公布《关于将7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的决定》,坚守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底线。此举严格依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相关实体涉危害中方权益行为实施管控约束,规范相关技术、物资及产品出口流转秩序。既彰显我国维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立场,也健全出口管制精准管控、合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外经贸领域风险防控与合法权益保障。
住建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传统村落、历史风貌、乡土文化活态保护,保留乡土肌理与历史文脉,守护传统村落文化遗产。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加快构建多式联运、干支衔接、集疏高效的综合货运体系。聚焦重点货运枢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打通联运堵点、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强化枢纽与产业园区、物流节点深度联动。健全政策扶持、资金保障、跨区域协同机制,补齐货运枢纽功能短板,提升物流周转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民航局:发布《202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全面披露民航运输生产、机场建设、航线网络、安全运行、行业效益等核心数据。系统梳理旅客吞吐量、货邮运输量、航班正常率、机队规模、通航发展等关键指标,总结行业发展成效、结构变化与运行特点。公报客观反映民航行业发展态势,为行业政策制定、规划布局、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权威数据支撑,助力民航高质量发展布局优化。
民航局:就《基于飞行视角的运输机场运行保障能力反馈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民航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征求意见稿)》《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第4部分:人机界面(征求意见稿)》《航空5GAeroMACS技术应用要求场面滑行引导服务(征求意见稿)》和《航空5GAeroMACS技术应用要求场面车辆协同运行服务(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补齐民航安全运行、智慧赋能制度标准短板。
民航局:就《关于加快民航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民航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激活民航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文件规范民航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利用、授权运营、安全管控规则,明确数据权责边界、运营模式、收益管理和监管机制。破除数据壁垒,推动民航数据与交通、文旅、物流等领域融合应用,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同时筑牢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底线。
航天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商业航天标准体系(1.0版)》,遵循全链条、全领域、模块化、可重构编制思路搭建标准框架。体系围绕箭星场用治总体布局,覆盖商业航天研发制造、发射测控、在轨应用、行业治理全产业链,统筹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供给。填补商业航天领域标准空白,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领技术创新、产业集聚与生态完善,支撑商业航天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航天局:召开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企业圆桌会议,来自火箭研制、卫星制造、商业发射、卫星测控、星座建设及卫星应用等领域的14家企业负责人,围绕行业各方面的发展思路、面临难题和意见建议进行研讨交流。
邮政局等四部门:公布《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和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名单》,推进快递进村、农品出村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快递+电商+农业融合业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城乡流通一体化发展。
知产局: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指引(2026)》,规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考核评价、动态管理全流程。指引明确创建标准、重点任务、年度考评指标和培育方向,聚焦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转化运用、营商环境等核心维度。以示范创建引领地方完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强化政策配套与资源投入,形成梯度培育、标杆引领的发展格局,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基层根基。
知产局、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维权精准赋能。行动开展专利挖掘、布局指导、维权援助、质押融资、培训宣讲等普惠服务,搭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获取和维权成本。健全服务下沉、资源协同、精准帮扶机制,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知产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方案》,全面整治代理行业虚假宣传、无资质经营、恶意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乱象。开展全覆盖排查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机构及从业人员,健全行业准入、事中事后监管、信用惩戒和常态化治理机制。压实行业自律与监管责任,净化知识产权代理市场环境,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护航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
知产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推动知识产权优质服务下沉、政策落地、精准惠企。活动深入地方园区、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专利布局、维权援助、转化对接、人才培训等公益服务,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整合行业服务资源、强化跨区域协同帮扶,普及知识产权理念与实务知识,助力市场主体提升创新成果保护与市场化转化能力。
海关总署:一季度,沪苏浙皖地区生产总值总量达84707.91亿元,占全国总比重超过四分之一。长三角地区进出口总值达4.49万亿元,同比增长15.8%,规模创历史新高,占全国比重提升至37.9%。对东盟、欧盟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0.8%、17.5%。
央行、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强化金融赋能科创研发、产业升级、设备迭代。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技改、老旧设备更新、新兴产业培育,优化贷款利率、审批流程和授信额度。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激励,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制造业升级,助力产业结构优化、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创新驱动战略落地。
央行行长潘功胜:地缘政治冲突对全球供给体系造成严峻冲击,各国应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充分发挥G20财金渠道作用,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共同应对全球挑战。央行将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球经济增长贡献中国力量。
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功能修补、生态环境提升等重点领域加大资金扶持。明确申报范围、支持标准、资金分配和绩效管理要求,引导地方统筹老旧街区更新、市政设施完善、历史建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健全资金专款专用、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精准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宜居品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财政部、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的通知》,优化专项债发行管理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下放项目审核、发行统筹权限,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发行周期,更好匹配项目融资需求。强化专项债项目储备、收益平衡、风险管控要求,健全终身问责和绩效管理机制,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前提下,更好发挥专项债稳投资、补短板、惠民生支撑作用。
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系统布局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体系。方案完善案件审判机制、侵权赔偿标准、举证规则、跨区域协同审理机制,加大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惩治力度,强化科创成果、商业秘密、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护航。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案例指导、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以高水平司法保护激励创新、规范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严查线上食品夸大宣传、功效虚假、虚构资质、刷单炒信等违法乱象。
数据局:就《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探索词元(Token)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构建以词元为基础,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集价值体系。
数据局:去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同比增长27.28%,达52.26泽字节(ZB),占全球的27.44%,约为全国所有算力中心存储容量的近30倍。去年全国日均词元调用量从万亿增长至百万亿;全年词元累计调用量约21100万亿。
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一批公开推荐个股、诱导加入群组荐股、兜售非法荐股软件的账号。提醒广大网民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信息辨别,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
网信办:发布《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年)》,系统梳理年度网络立法、执法监管、权益保护、治理体系建设成效。报告总结网络内容治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平台监管、网络反诈等领域制度成果与实践经验,分析当前网络法治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提出后续立法完善、严格执法、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推进路径,为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提供权威研判和决策参考。
自然资源部:我国稀土、钨、锡、钼、锑、镓、锗、铟、萤石、石墨等14种矿产储量居世界第一。去年煤炭、钒、钛、锌、稀土、钨、锡、等17种矿产产量居世界第一。去年全国矿业产值约32.7万亿元,矿产生产与冶炼加工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占GDP比重超23%。
民政部:发布《关于征集养老科技服务实践与创新案例的通知》,挖掘智慧养老、科技助老优秀实践模式。聚焦养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涵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健康监测、远程照护、适老化智能产品等领域典型案例。通过遴选推广标杆做法,引导科技资源赋能养老产业,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完善养老科技服务供给体系,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健全居家社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依托邻里互助、低龄帮高龄、志愿服务等模式,完善互助养老站点建设、服务规范、激励保障、经费支持等配套政策,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资源。构建就近便利、低成本、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格局,补齐农村和社区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卫健委:印发《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试行)》,健全生物医药、医疗新技术从研发到临床转化的审批与监管体系。明确申报条件、评审流程、伦理审查、临床试用、备案管理、全程追溯等规则,严守医疗安全、伦理合规底线。平衡技术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简化合规审批流程,加速优质生物医学新技术落地应用,惠及临床诊疗与群众健康。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一季度,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75.08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死亡失踪6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8200余人次,倒塌房屋30余户90余间,损坏房屋4700余户1.2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48.4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41亿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季度新发放外贸领域贷款超3000亿元,其中40%投向稳外贸主体和稳外贸产业链领域,35%投向直接进出口贸易环节。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绿电装备等产品出口。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香港今年以来新股集资额继续位列全球首位。截至上周,港股新股集资额已超1400亿港元;3月至今,港股日均成交额超2800亿港元。
证监会:部署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新“国九条”治理成效。自国办发〔2024〕34号文件落地以来,证监会已开展两轮专项行动,聚焦虚假贸易、虚增营收、调节收入时点等乱象,查办案件线索263起、行政处罚107起,罚没超33亿元,多家涉案公司被查处并18家严重造假企业强制退市。本次专项行动锚定早发现、强防范、优机制目标,从织密智能监管监测网络、落实严惩重罚与退市追责、压实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双重把关责任、健全跨部门综合惩防长效机制四方面发力,多维施策加快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资本市场生态。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系统规范董秘任职资质、履职职责、合规要求、监管约束与责任追究。明确董秘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规范运作中的法定职责,划定履职红线、禁止行为和失职问责标准,健全备案管理、培训考核、失信惩戒机制。压实董秘“守门人”职责,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信息披露合规化水平。
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6年修订)》,立足常态化退市与新《公司法》实施要求,完善退市公司全链条监管体系。本次修订统一法律术语,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允许退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精简治理架构。意见强化退市衔接、分类监管、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明确股份转让、信息披露、主办券商督导、风险处置、责任追究规则,健全“退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机制,防范退市公司炒作与风险外溢,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结合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与行业发展新形势,对现行证券期货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性清理整合。统筹废止滞后过时条款、修改与现行规则不符内容,理顺制度逻辑、统一监管口径,精简规则体系、消除制度冲突。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提升规则适配性、简明性与可执行性,营造稳定透明、规范统一的制度环境,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公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决定》,优化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相关条款适用标准。修订完善发行条件、审核口径、规则适用边界等内容,适配注册制改革落地要求,统一市场监管与审核执行尺度。明晰监管政策导向,提升发行审核规范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平稳推进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
证监会:就《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细化证券违规转让行为认定、处罚裁量、办案程序等监管标准。明确违规转让情形界定、违法事实认定、裁量基准、证据规则及处罚流程,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从严整治证券违规转让、规避限售、暗箱操作等乱象,强化资本市场合规约束,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和公平公正生态。
证监会:就《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统一资本市场违法所得计算口径、认定标准和扣除规则。办法明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披违法、财务造假等案件违法所得核算方式,界定成本扣除、孳息认定、追缴处置等细则,规范监管执法标准。提升行政处罚精准性、公正性和可预期性,严厉震慑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期货公司准入治理、业务经营、风控合规、投资者保护监管体系。优化股东资质、公司治理、业务范围、净资本管控、分支机构管理、风险处置等制度设计,适配期货行业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需求。健全常态化监管、分类监管机制,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稳健经营,服务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
证监会:发布2025年执法情况综述。其中提到,操纵市场行为严重扰乱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秩序,损害投资者权益,非法牟取暴利。2025年,证监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违法行为演变,不断优化线索筛查发现机制,严查重罚恶性操纵案件,查办操纵市场获利超亿元案件19起。对余某控制大量账户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的操纵市场行为罚没10亿余元;对何某某“封涨停”式操纵行为罚没2.84亿元;对彭某某开发使用程序化交易工具,通过连续买卖、虚假申报撤单的操纵行为罚没4亿元。
证监会:公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序放开外资参与国内利率衍生品市场,明确准入范围、交易品种、风控约束和合规要求,完善跨境资金管理、交易结算和监管协同机制。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丰富境外机构配置渠道,提升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有效性,助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全面规范证券交易机制、申报规则、竞价方式、清算交收、异常交易监管等核心内容。优化盘中交易、大宗交易、停牌复牌、价格笼子等机制安排,完善交易参与人权责与违规交易防控条款,适配注册制下市场运行新要求。以规则完善保障交易平稳有序、定价合理公允,强化市场风控与投资者权益保护,夯实交易所规范化运行制度基础。
上交所:修订发布主板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制度,紧扣注册制改革要求优化上市、监管、退市全链条规则。完善上市条件、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激励、减持规范等条款,优化退市指标、风险警示、重大事项监管机制,压实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责任。兼顾市场包容性与监管严肃性,强化优胜劣汰,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助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聚焦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关联交易、资金管控、对外担保等重点环节立规明矩。细化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履职边界,规范信息披露、内幕交易防控、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行为,明确合规要求与监管红线。以自律监管细化实操标准,引导上市公司健全内控、合规经营,提升规范治理水平与资本市场诚信生态。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贴合科创企业成长特性与行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监管规则。聚焦科创属性维持、研发投入管控、核心技术人员稳定、股权激励、募投项目管理等关键领域细化规范要求,完善信息披露与内控治理标准。兼顾包容创新与合规约束,压实科创公司主体责任,护航硬科技企业持续稳健经营,强化科创板定位坚守。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审核会(2026年修订)》,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会组织流程、议事规则、问询重点与决策机制。明确参会人员职责、审核议题范围、问询反馈程序及结果运用标准,统一审核尺度、提升审核透明度与效率。健全债券发行审核闭环机制,严把准入关口,防范债券市场信用风险,促进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持续深化注册制改革,优化科创板上市条件、科创属性、信息披露、减持制度、退市机制等核心安排。完善多元上市标准适配不同成长阶段科创企业,强化研发投入、核心技术、产业定位持续监管,优化财务类、交易类退市指标,简化退市流程。坚持硬科技定位,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能力。
深交所:发布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配套业务规则,立足创业板服务创新创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定位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注册、信息披露、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配套机制,完善差异化上市标准与持续监管安排,健全退市常态化与风险处置规则。以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板块特色定位,助力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深交所:修订发布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适配全面注册制落地实施,统一基础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完善上市准入、持续监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减持管控、重大事项决策等规范,细化退市标准、风险警示、关联交易监管要求,压实董监高及中介机构履职责任。进一步夯实板块规范化运行基础,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与市场生态。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规范新股定价、网下询价、配售规则、发行节奏、超额配售等全流程操作。优化询价定价约束机制,强化报价理性与定价公允性,完善中小投资者配售保护安排,规范承销机构履职行为与合规风控要求。从严整治发行承销乱象,平衡市场各方利益,维护新股发行市场公平有序、理性定价格局。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细化公司治理、三会治理、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全流程合规标准。明确控股股东、实控人及高管履职底线,规范重大投融资、股权激励、分红回购等事项运作规则,健全自律监管、问询督导、违规惩戒机制。引导主板上市公司稳健经营、规范治理,筑牢合规运营、诚信信披制度防线。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9号——预先审阅》,建立发行上市申请文件预先审阅工作机制,明确审阅范围、重点关注事项、反馈流程与时限要求。通过事前把关提前纠正材料瑕疵、规范信息披露、提升审核效率,统一审核问询标准,减少重复问询、缩短审核周期。强化源头质量管控,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责任,提升资本市场发行审核规范化效能。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结合创新创业企业特点设置适配性治理与信披规则。聚焦科创成长、研发创新、募投管理、核心团队稳定等细化规范,完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股权激励、退市风险防范等运作标准,实行更贴合成长型企业的差异化自律监管。引导创业板企业坚守主业、创新发展,维护板块创新创业定位与市场秩序。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依托全面注册制优化上市门槛、多元标准、持续监管、退市机制等核心制度。放宽成长型企业上市包容度,强化科创属性、经营质量、持续经营能力常态化监管,精简退市流程、优化多元退市指标,完善投资者保护配套机制。进一步明晰创业板定位,畅通市场进出渠道,打造服务创新创业、新兴产业的核心平台。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优化证券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中临时停牌、价格限制、异常交易监控等机制安排。适配注册制下多板块并行运行格局,统一基础交易制度、细化特殊交易品种规则,完善交易风险防控、违规交易识别与自律监管措施。以规则优化提升市场交易效率、定价有效性和运行稳定性,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权益。
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统筹适配主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统一上市监管基础制度、实施板块差异化安排。规范股票上市、持续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重大事项、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全链条管理,细化监管标准、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退市与风险化解机制。构建规则统一、监管分层、进退有序的资本市场上市监管体系。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围绕券商推荐挂牌、持续督导、投行执业、合规风控等维度开展综合考评。以评价结果倒逼券商压实保荐督导责任,规范执业行为、提升专业服务质量,建立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净化北交所及新三板市场执业生态,护航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规范发展。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立足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定位,规范盘中竞价、大宗交易、申报撮合、价格约束、清算交收及异常交易监管等内容。适配北交所市场规模与流动性特点,设置差异化交易机制,完善风险防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与违规交易处置规则。保障市场交易平稳有序、定价合理,提升市场活跃度与规范化运行水平。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紧扣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定位,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完善持续监管、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风险警示及退市制度。细化科创属性、主业经营、募集资金使用、股东减持等监管要求,实行简明高效的退市流程与市场化退出机制。健全适配中小企业成长的制度体系,畅通投融资渠道,夯实北交所分层规范发展基础。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等18件规则,涵盖非公开发行挂牌、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挂牌条件确认等全链条制度规范。系统完善北交所公司债券发行、挂牌、存续期监管、信息披露、信用风险管理等规则体系,统一审核标准、简化流程、提升效率。丰富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工具,拓宽债券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服务功能。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6年4月修订)》,聚焦科创债、绿色债、乡村振兴债等专项债券细化审核标准、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与存续期监管要求。明确专项品种认定条件、资金专户管理、项目投向管控、专项信息披露规范,实行差异化审核安排。引导资金精准流向国家战略领域,丰富北交所特色债券品种,精准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6年修订)》,明确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在主体资质、偿债能力、合规经营、关联交易、资金用途、对外担保等方面核心问询与核查要点。统一审核关注口径、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从严防范信用违约、资金挪用等风险。提升债券发行审核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把准入关口,维护北交所债券市场稳健运行。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审核程序(2026年修订)》,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受理、问询、审核、审议、注册全流程程序安排、时限管理与工作标准。优化审核流程闭环、精简环节、提升效率,明确各环节主体职责、反馈要求与中止终止情形,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审核机制。兼顾审核质量与发行效率,提升北交所债券融资服务便利度与可预期性。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4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2026年修订)》,明确其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披露、投资者沟通中的法定职责与履职规范。细化任职条件、履职边界、培训要求、失职问责机制,压实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义务,规范债券存续期常态化信披管理。强化债券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审核会(2026年修订)》,规范审核会组织召开、议题审议、问询要点、表决规则、结果运用等全流程要求。明确参会人员权责、议事程序、回避规则及审核意见形成标准,统一审核尺度、增强审核透明度与独立性。健全债券发行审核决策机制,严把资质关口,防范信用风险,维护北交所债券市场规范透明生态。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2026年修订)》,对经营稳健、信用优良、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实行简化审核、快速通道、减少问询差异化安排。明确成熟发行人认定标准、适用范围、优化审核流程与后续持续监管要求,在严控风险前提下提升发行效率、降低融资时间成本。精准服务优质企业常态化融资需求,完善北交所债券市场分层审核机制。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2026年修订)》,健全债券信用监测、风险预警、重大风险处置、违约应对、投资者保护全链条管控机制。明确发行人偿债能力跟踪、负面事项排查、评级变动监管、担保履约管控等要求,压实受托管理人、中介机构风险排查预警责任。提前防范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完善常态化信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市场稳定。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2026年修订)》,明确发行人需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股权变动、债务逾期、对外担保、经营重大变化等事项范围与披露时限、格式规范。细化披露标准、豁免情形、违规追责机制,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临时信披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强化债券存续期事中事后监管,防范隐性信用风险。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编制(2026年修订)》,统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申报材料清单、编制格式、披露深度、核查要求标准。明确财务资料、法律意见书、募集说明书、偿债预案等文件编制规范,细化中介机构核查验证要点,从源头提升申报文件质量、减少补正问询。夯实债券发行审核基础,提升申报规范化水平与审核效率。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1号——定期报告(2026年修订)》,规范发行人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编制、披露内容、报送时限及审核监管要求。明确财务经营、偿债安排、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融资、合规经营等披露重点,压实审计机构及发行人主体责任。以定期报告常态化监管摸清企业经营与偿债底数,筑牢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发行备案(2026年修订)》,规范公司债券发行备案流程、材料报送、时限要求、承销机构履职等规则。简化备案环节、明确备案要件与审核标准,规范簿记定价、配售安排、合规风控等承销行为,强化承销机构尽职核查与风险把控责任。完善债券发行市场化承销与备案管理机制,提升发行备案便捷性与规范化水平。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明确非公开债券主体资质、合规经营、偿债能力、投资者适当性等挂牌准入标准。细化申报流程、审核重点、条件认定与后续存续监管要求,规范挂牌备案行为,严控不合格债券进入市场。适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需求,兼顾融资便利与风险防控,完善多层次债券市场结构。
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系统规范非公开公司债券挂牌准入、登记托管、转让流通、信息披露、存续期监管全链条制度。设置契合私募债券特点的简化准入与差异化信披安排,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转让边界与交易秩序。拓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融资渠道,构建公募与私募互补的北交所债券市场体系。
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引导券商建立兼顾短期业绩与长期稳健、风险与收益匹配的薪酬激励体系。明确薪酬结构、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绩效考核与风险挂钩等硬性要求,约束短期逐利、过度冒险行为,完善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薪酬管控机制。以薪酬规制倒逼券商强化合规风控、坚守稳健经营理念,促进行业长期健康有序发展。
中证协:发布《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2026年修订),从严约束分析师参与各类外部评选、榜单参评及宣传推介行为。明确参评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性、利益冲突回避、廉洁从业、合规宣传等要求,严禁拉票造势、利益输送、夸大宣传等乱象,压实券商内部管控责任。净化证券研究行业评选生态,维护分析师执业独立性、专业性与公正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基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规范基金公司考核体系、激励机制、业绩导向、长期投资、合规风控嵌入考核全流程。弱化短期规模排名导向,强化长期收益、合规风控、投资者回报、社会责任等考核权重,完善薪酬递延、风险追责、从业人员执业约束机制。引导基金行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促进行业回归资管本源、稳健合规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系统部署全省依法行政、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政务公开、行政监督等年度重点任务。聚焦地方立法提质、重大行政决策合规、行政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基层法治治理等领域细化举措,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年度清单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通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关于<剑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明确两座古城保护范围、风貌管控、文脉传承、活化利用总体要求。严格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严控新建建筑高度、风貌与业态,统筹古街巷、古建筑、历史文脉整体保护,兼顾人居环境整治与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守住历史风貌与乡土文脉底线,夯实历史文化遗产制度化保护根基。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广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立足川东区位优势布局跨境电商产业全链条发展体系。明确平台建设、园区集聚、物流通道、业态创新、主体培育、监管创新等重点任务,完善通关便利化、政策扶持、人才培育配套机制,推动跨境电商与外贸、制造业深度融合。打造川东对外开放新载体,助力四川外贸新业态扩容提质、区域协同开放。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全省地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指挥体系、抢险救援、安置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全链条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分级响应标准、部门协同职责、信息报送发布、物资储备调度、隐患排查防控等内容,细化市县及行业单位预案衔接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与快速处置能力,提升全省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综合保障水平。
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多项重点工作。会议明确四大核心任务:一是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坚持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建设服务经济强省;二是树牢正确政绩观,针对昭觉县问题通报,深化整改、完善机制,严防政绩工程,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三是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医保、养老、校园餐等重点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提升民生质效;四是落实议案提案办理,压实责任、强化协同,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举措。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第一批调整)》,动态优化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与机具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调整部分机具补贴额度,规范补贴申领、核验兑付、监管核查流程,重点倾斜粮食生产、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通过精准补贴降低农户购机成本,加快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推广应用,助力粮油稳产保供与现代农业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生猪规模场稳产能激励实施细则》,建立生猪产能稳定、规模养殖提质正向激励机制。明确激励对象、评定标准、奖补方式、申报流程与动态监管要求,聚焦能繁母猪保有量、出栏规模、生物安全防控、标准化养殖等核心指标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养殖场合理排布产能、防止大起大落,稳定全省猪肉市场供给与生猪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生猪规模养殖主体培育激励实施细则》,聚焦生猪养殖龙头、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梯度培育。明确培育标准、扶持政策、项目申报、考核管理机制,支持主体扩规提质、标准化改造、种养循环、冷链配套建设。壮大生猪规模养殖梯队,优化产业布局、提升集约化水平,夯实全省生猪产业稳产保供、提质增效主体支撑。
四川省发改委:就《四川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地方立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草案聚焦市场准入平等、权益保护、要素保障、融资支持、营商环境、纾困帮扶、公平竞争等关键领域完善制度条款,破除隐性壁垒、规范政府行为、健全维权机制。以法治固化扶持政策,提振民企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与创造力。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150号),按照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控机制,同步下调省内汽油、柴油零售最高限价。严格执行调价时间、限价标准,规范加油站明码标价、合规经营行为,加强市场价格巡查监管,严防变相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调价有利于降低物流、出行及生产经营成本,平稳能源市场价格、惠及民生与实体经济。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工业遗产申报及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挖掘保护四川工业历史遗存与文化记忆。明确申报范围、条件标准、材料要求与复核程序,聚焦老厂区、老装备、老工艺等工业遗产资源,推动认定保护、活化利用与文旅产业融合。传承工业文脉、盘活存量资源,助力全省工业文化传承与产业转型升级。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聚焦高端装备、关键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等重点领域布局技术攻坚。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开展卡脖子技术研发、国产化替代与装备迭代升级,给予政策扶持、项目赋能与平台支撑。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四川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可控、高端供给能力,夯实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根基。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认定四川省预制食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通知》,搭建全省预制菜、预制食品产业协同创新公共平台。聚焦食材研发、工艺升级、保鲜技术、标准制定、品牌培育、产业链配套等开展协同攻关,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引领全省预制食品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增长点,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搭建中小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投融资匹配平台。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赛道,征集优质创业项目与创新企业,以赛事赋能项目孵化、成果转化、产业集聚。发掘优质科创创业资源,培育专精特新后备企业,激发全省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四川省经信厅:公示《工业垂直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重点培育项目候选名单》,聚焦工业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遴选在智能制造、生产管控、质量检测、供应链协同等场景落地的优质项目,给予重点培育、政策支持与场景推广。引领全省工业大模型技术研发、场景适配与产业化应用,加速制造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步伐。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统一三类险种中药饮片纳入范围、报销标准与管理规范。明确饮片准入、限定支付范围、临床使用规范、医保基金监管要求,兼顾中医药临床需求与基金安全可控。完善中医药医保保障体系,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四川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十查十必须”》,紧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风险源头防控。围绕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吊篮作业、人员防护装备、现场管控等明确检查要点和刚性执行要求,压实施工、监理、建设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常态化排查整治,严控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线。
四川省住建厅:印发《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实施细则》,出台正向政策激励推动全省建筑业稳增长、提质效。明确激励对象、营收增速、产值贡献、纳税就业、诚信经营等评定标准,落实奖补扶持、评优倾斜、项目支持等激励举措,扶持龙头企业壮大、中小建筑企业培优。稳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建造、集群发展。
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全省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增值收益、风险管控等核心运行数据。系统反映公积金制度惠民成效、覆盖群体规模、支持刚需购房及租房提取保障情况,公开制度运行短板与优化方向。为政策调整、便民服务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
四川省住建厅:公布《2026年第一批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名单》,推广建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示范应用。以示范工程为载体,引导项目推广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节能低碳等先进技术,总结可复制应用模式。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建筑业技术迭代、提质增效,推动行业向绿色化、智能化、工业化转型。
四川省科技厅:公示《第二批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名单》,布局全省科技战略、产业政策、创新治理高端智库载体。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搭建软科学研究平台,聚焦科技创新规划、产业布局、区域协同、科技体制改革等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为全省科技政策制定、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与专业研判。
四川省科技厅: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引》,规范全省科研单位科技伦理委员会设立、组织架构、履职范围、审查流程与管理制度。覆盖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科研项目伦理审查,明确伦理把关、风险防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筑牢科技伦理底线,规范科研行为、防范伦理风险,保障科技创新合规有序发展。
四川省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科技伦理专家复核工作规程(试行)》,建立科研项目伦理争议、复核鉴定、异议处置规范化工作机制。明确复核受理条件、专家遴选、复核程序、结论认定与结果运用规则,统一复核尺度、保障程序公正。完善科技伦理闭环监管体系,维护科研伦理严肃性与公信力,护航科技创新行稳致远。
四川省科技厅:就《四川省科研失信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健全科研诚信监管、调查认定、失信惩戒全链条制度。明确科研失信行为界定、调查程序、认定标准、分级惩戒、信用修复等规则,覆盖学术不端、项目造假、经费违规、成果弄虚作假等情形。以制度约束涵养优良科研学风,强化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净化全省科研创新生态。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草局:发布《关于修改<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优化资金分配方式、使用范围、申报流程、绩效管理要求。适配林草生态保护、退耕还林、草原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等任务实际需求,简化审批流程、强化专款专用与动态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撑全省林草生态安全与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四川省林草局: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帮扶资金筹集分配、投向范围、项目管理、绩效监管、责任落实全流程。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补齐、民生保障、集体经济壮大、民族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帮扶建设。健全资金闭环管控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基层、用在实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涉企检查频次、流程标准、执法尺度、柔性监管。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一刀切执法,推行清单化检查、差异化监管、轻微免罚、说理式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同时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兼顾。
四川省林草局:发布《2020年四川省重要湿地名录》,划定全省首批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范围与管控边界,建立湿地常态化管护机制。落实属地管护责任,完善湿地监测、生态修复、巡护监管制度,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准入审批,严禁违规侵占、污染湿地生态环境。夯实全省湿地保护制度化基础,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与水源涵养功能。
四川省林草局:发布《四川省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强化全省湿地资源系统性保护、名录管控与分级管理。明确名录湿地保护范围、管控要求、功能定位与管护责任,严格严控无序开发、侵占破坏湿地行为,统筹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完善四川湿地保护名录体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四川省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细则》,健全煤矿风险监测、智能预警、分级处置、闭环整改全链条机制。规范监测系统建设、数据联网、预警分级、核查处置、责任追究等要求,压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防范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印发《四川省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立足四川山地多发特点,部署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排查、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工程治理等重点工作。明确分区防控重点、汛期值守机制、隐患点网格化管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要求,健全应急处置与灾后治理闭环流程。筑牢全省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减灾救灾安全防线。
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四川省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教育管理办法》,健全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预防、干预、矫治、帮扶全链条工作体系。明确学校、家庭、社区、司法、民政等各方职责,规范行为界定、教育矫治、心理疏导、行为干预、临界预防等举措,完善家校社协同管控机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夯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治理基础。
四川省文物局、四川省文旅厅:印发《四川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全省文物主题游径规划布局、线路打造、资源整合、业态融合、保护利用标准。依托古遗址、古建筑、红色文物、历史街区等资源串联精品游径,坚持保护优先、文旅融合,完善配套服务、讲解体系与品牌培育。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赋能文旅产业提质与文化传承传播。
四川证监局:立足辖区产业优势,通过局所协作、上门服务、座谈培训等多元举措,引导企业探索科创债创新发行,成功推动全国首单航空航天科创债落地。近日,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该债券,规模7亿元,采用“科技创新+航空航天”双贴标模式,票面利率1.70%创中西部同期限新低。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成都本土航空链主企业研发创新与能力提升,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有力助推四川航空航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四川证监局:全力支持遂宁建设西部期货交割高地,通过多维度举措夯实发展基础。该局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将期货交割库建设列为重点合作内容。依托遂宁地处成渝发展主轴中心、公铁联运便捷的区位优势,推动落地碳酸锂等多个品类期货交割库。同时主动联动期货交易所、省委金融办等多方单位,在产业服务、人才培育领域深化协作,联合举办多期期货衍生品专题培训,引导辖区企业理性认知、规范运用期货工具,以期货市场赋能地方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科学布局全年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废止、调研储备立法项目。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安排立法任务,坚持急用先行、精准立法、开门立法原则。以年度计划统筹地方立法节奏,完善城市治理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成都市发改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健全物价波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触发条件、测算口径、联动调整流程、发放标准、部门协同职责,物价涨幅达到阈值时及时上调低保、特困、优抚等保障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冲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稳定社会预期。
成都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气象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聚焦天府粮仓粮食稳产保供完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农业气象精准预报、灾害预警、气候适应性服务能力建设,补齐农田气象监测网点短板,健全粮食生产全周期气象保障体系。以气象科技赋能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油稳产增收,筑牢成都粮食安全保障根基。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的通知》,充实全市产业规划、项目评审、政策制定、技术攻关、行业研判专家智库资源。征集覆盖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绿色低碳等重点赛道,建立专家入库、动态管理、履职规范机制。借助专业智力支撑提升产业政策科学性、项目评审专业性,赋能成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决策。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聚焦细分赛道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专注主业、经营质量开展遴选复核。明确申报条件、流程时限、材料规范与动态管理要求,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要素倾斜、融资对接支持。持续壮大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夯实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根基。
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成都市委人才办:发布《成都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发展九条措施》,从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平台搭建、安居保障、科研激励、创业支持等全方位完善政策体系。靶向引进高端领军人才、青年科创人才,支持校企联合育才、项目攻关、成果转化,落实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科研经费等配套保障。集聚人工智能高端人才资源,支撑成都AI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成都市经信局:公示《2025年成都市促进工业无人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项目拟支持对象》,聚焦研发创新、产能扩能、场景应用、市场拓展等优质企业与项目给予政策扶持。依托专项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链配套、拓展行业应用场景,培育龙头企业与产业生态。壮大成都工业无人机产业规模,打造全国领先的产业集聚与创新发展高地。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2025年成都市促进航空发动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政策项目拟支持对象》,围绕整机研发、零部件配套、关键材料、试验检测等链条给予精准扶持。强化政策赋能、资源集聚、项目牵引,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自主配套能力,扶持链主与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巩固成都航空发动机产业优势地位,助力航空航天产业集群提质升级。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2025年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拟支持对象》,覆盖卫星研制、地面设施、应用服务、软硬件配套等领域企业。通过资金扶持、项目赋能、场景开放、平台搭建,引导产业集聚、技术创新与商业化落地,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协同生态。壮大成都卫星产业规模,打造西部卫星互联网创新应用核心承载地。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2025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成德绵自凉航空航天集群)重点项目》,聚焦航空整机、发动机、机载系统、航天装备、新材料等关键领域布局重大项目。强化区域协同、项目共建、资源共享、产业链互补,统筹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完善跨市州产业协作机制。做强川内航空航天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打造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标杆。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诊断及改造投入资金补助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第五批)》,对开展设备改造、系统上云、智能管控、数字化场景应用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以财政补贴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引导企业推进智改数转、上云用数,培育数字化服务商与标杆案例。全域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提质增效,夯实成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基础。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成都市V2G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度放电补贴申报的通知》,支持新能源汽车反向送电、电网调峰、储能互动场景商业化落地。明确补贴标准、申报条件、流程规范与项目监管要求,激励车企、运营平台、充电桩参与主体开展V2G模式创新与规模化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与新型电力系统融合新业态,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成都市经信局、成都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成都市2026年度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绿色低碳技改、产能升级、设备更新等项目。明确申报范围、支持标准、申报流程与绩效管理要求,以财政激励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淘汰落后产能、提质降本增效。推动全市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集中供能项目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区域集中供暖、供冷、综合能源项目规划建设与落地运营。明确补贴适用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审核流程与后续监管规则,降低项目建设运营成本,鼓励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模式推广。完善城市综合能源服务体系,提升建筑节能低碳与民生服务保障水平。
成都市经信局:公示《2025年成都市节能改造资金拟支持项目名单》,对工业企业、园区开展节能技改、余热利用、光伏储能、能效提升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聚焦高耗能行业挖潜降耗,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树立节能改造标杆示范,引导市场主体主动降碳减耗。持续提升全市能源利用效率,助力工业节能降碳和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印发《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完善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创业投资等金融扶持政策。明确资助对象、补贴标准、申报流程、风险补偿、绩效管理机制,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门槛与综合成本,引导金融资源向科创企业倾斜。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赋能科创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与科技成果转化。
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都市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6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6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6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全域系统生态治理体系。分别明确年度治理目标、重点任务、管控区域、工程举措、部门职责与考核标准,统筹源头管控、工程治理、监管执法、联防联控。全方位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础,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城市建设。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印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适用标准、裁量幅度、从轻减轻免罚情形。细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市场经营、知识产权等领域处罚裁量规则,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轻微免罚清单制度。实现执法尺度统一、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