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府发〔202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国家计量规划”),夯实计量技术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筑牢四川计量战略优势,增强计量工作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的支撑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以重大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推进计量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培育计量新业态、发展计量新模式,促进计量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家计量规划在川落地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重大技术装备、电离辐射等测量领域领先优势进一步凸显,计量基础支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发展能力和现代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其中,保存、维护国家计量基准、副基准36项,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500项,拥有国家标准物质500项,建成国家计量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2个;建成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6个,省级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2个;主持及参与编制国家计量技术规范25项、编制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50项。

到2035年,建成国家计量基准战略备份基地,计量科技实力跻身全国前列,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重大技术装备、电离辐射、新能源为特色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逐步健全,服务保障产业发展能力大幅跃升,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有力支撑。

二、夯实计量基础,整体提升计量支撑能力

(三)加强计量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紧盯计量技术发展前沿,充分发挥中测院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在川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的研发优势,加强计量基础和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我省航空与燃机、钒钛稀土及特色材料、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等产业领域,加快现代技术与传统计量融合融通研究,推动计量技术向数字化、系统化、智能化精密测量方向转型。加快以远程、在线、动态等为主要特征的环境和安全监测系统、智能电网气网以及医疗健康等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增强快速检测反应能力。研究数字化模拟测量、工业物联、跨尺度测量等关键技术,建立扁平化场景高适应性的量值溯源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中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计量基标准能力水平。实施计量基准强基工程,依托我省36项国家基准、副基准,强化量值源头能力供给,推动国家计量基准战略备份基地建设,推动提升国家最高测量能力。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产业,升级、改造、新建一批国家计量标准。结合《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围绕粮食购销、绿色低碳、几何量精密测试等领域,统筹规划、建设、改造一批省、市、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形成以国家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行业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为主体的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标准基础设施网络。(省市场监管局、中测院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标准物质研制力度。以环境监测、生物医药、食品安全、能源化工等领域为重点,加强关键新污染物、临床检验原料药中杂质、茶叶、天然气等标准物质的研制、比对和应用。探索建立标准物质质量追溯制度,建设标准物质量值核查验证实验室,开展国家标准物质在制备、定值、保存、溯源评价及量值传递应用新模式等方面的系统性研究与评价,提升标准物质不确定度评价水平,支持研制生产更多“四川造”高端标准物质。(省市场监管局、中测院牵头,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提升各级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支持中测院等在川计量技术机构建立高分子材料、牵引动力、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计量比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加强计量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省属高校自主设立计量相关二级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及计量相关专业。选拔技术骨干申报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培养一批计量领军人物、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我省计量专家人才库。鼓励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省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教育厅、科技厅、中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计量领域交流合作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川渝两地计量工作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计量组织的交流合作。更好发挥西南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和省级区域计量测试中心作用,完善区域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推动区域计量互认,强化区域计量科技创新合作,开展区域计量比对。优化区域发展互助,落实计量援藏、援彝,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中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计量应用,着力拓宽计量服务领域

(八)增强计量公共服务平台能力。紧贴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求,打造专业化的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全产业链、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建成国家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力争获批筹建国家天然气和氢能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完成机械制造、轨道交通、油气化工、冷链物流等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依托“川质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关键领域实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服务,形成规范有序健康的计量服务市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企业计量基础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推动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数字化转型,建设智慧工厂。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组织“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计量保障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结合全省计量器具制造产业特点和分布,分类施策,进一步优化型式批准流程。有序推进民用水表、燃气表“两检合一”。重点支持一批具有科技创新实力的企业,加强仪器设备核心器件、核心算法和核心溯源技术研究,加快量子传感器、太赫兹传感器、高端图像传感器、高速光电传感器等传感器的研制和应用,强化环境监测计量系统、资源管理计量系统、油气计量系统、燃气泄漏检测设备及系统、安全检测计量设备及系统等方面的开发应用,实现关键计量检测设备自主化,提升“四川造”计量测试设备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依托我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开展计量技术和方法、测量仪器、测量系统研究,完成新能源等计量技术规范规程的制修订。推动天然气能量计量方式变革。健全“双碳”计量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全部规范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持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考核体系,推动建立碳计量测试中心、碳排放计量数据中心,实现碳排放计量数据共享。(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服务大众健康和安全。加快医疗健康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防控、高端医疗器械、体育设施和器材、营养与保健食品等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应用水平,不断增强卫生健康行业的全过程计量信息化能力和对生物安全、病媒生物检测、监测网络建设的计量覆盖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计量器具的研制生产,提升公共安全领域的计量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交通运输计量保障。聚焦轨道交通、航空、公路和水路领域重大工程、重大装备、重要运营线路计量需求,扩大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监测设备量值溯源、智能汽车计量测试方法等技术应用范围,服务智慧交通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无人机等测试评估能力建设,有效提供计量科技创新服务及系统测试解决方案。(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助力数字四川建设。依托省大数据资源中心、省重点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平台等数据资源,打造省计量数据中心。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计量结合的研究与应用,培育一批计量数据应用基地。以量值为核心,提升数字终端产品、智能终端产品计量溯源能力。加强智能传感器等关键参数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物联网感知装备质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监管方式,切实提升计量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增强计量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制修订。组织开展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实施及效果评估,完善全省计量技术规范体系。争取更多国家级计量技术委员会落户四川,不断完善省级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规则。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构建“高效协作、上下贯通”的计量执法格局。(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牵头,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计量信用监管。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加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诚信计量社会共治可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可信、服务透明”的诚信计量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制度,高效使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监管工具,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通过仪器智能化、数据系统化,打造新型智慧计量监管体系,建立全省智慧计量监管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全省强检计量器具溯源数字化管理。在加油(气)机、水电气表、充电桩等民生领域探索建立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并接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突出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水文水资源、医疗卫生、粮食购销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建立健全民生计量长效监督机制,加强集贸市场、加油(气)站、充电桩、餐饮业等场所(行业)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水利厅、中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计量技术机构管理。建立“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计量技术委员会主导、测量能力比对实验室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的测量能力核查制度,加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的能力核查、工作质量审查,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中测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计量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政策支持。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予以支持,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和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数据等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省市场监管局、科技厅、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计量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计量工作的宣传普及。将计量基础知识纳入公民基本科学素质培育体系,推动计量文化科普宣传基地建设,开展计量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评估考核。建立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工作责任机制,强化评估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纳入政府的质量发展目标。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精准施策,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