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我局按照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成都市第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工作,现将推荐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15日至124(共2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处。

受理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31919

    编:610042

  人:袁老师

受理电话:61885270

 

附件:成都市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1115

关于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机构: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