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1期 总第353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2年8月15日
财经信息
2022年7月下旬、8月上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8月4日数据显示,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2年7月下旬与7月中旬相比,15种产品价格上涨,32种下降,3种持平。
据国家统计局8月14日数据显示,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2年8月上旬与7月下旬相比,27种产品价格上涨,20种下降,3种持平。
2022年7月份CPI同比上涨2.7% 环比上涨0.5%
2022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其中,城市上涨2.6%,农村上涨3.0%;食品价格上涨6.3%,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4.0%,服务价格上涨0.7%。1—7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1.8%。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3.0%,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3%。
2022年7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2% 环比下降1.3%
2022年7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2%,环比下降1.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6.5%,环比下降0.9%。1—7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9.8%。
7月份国民经济延续恢复态势
一、工业生产稳定增长,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
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3.8%。从环比看,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月增长0.38%。1—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
分三大门类看,7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1%,制造业增长2.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5%。
分经济类型看,7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股份制企业增长4.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9%;私营企业增长1.5%。
二、服务业继续恢复,现代服务业增势较好
7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0.6%,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生产指数分别增长10.3%、4.9%。
三、市场销售持续增长,升级类商品销售较为活跃
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70亿元,同比增长2.7%。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2046亿元,增长1.9%。
1—7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6302亿元,同比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21332亿元,增长0.2%。
四、2022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5.7%
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19812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78073亿元,同比增长2.7%。从环比看,7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6%。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8077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投资101083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投资210652亿元,增长3.7%。
第二产业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5%。其中,采矿业投资增长8.3%,制造业投资增长9.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5.1%。
第三产业中,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7.4%。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14.5%,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11.7%,道路运输业投资下降0.2%,铁路运输业投资下降5.0%。
2022年7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7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原油、天然气、电力生产均保持增长。与6月份相比,原煤、天然气、电力生产增速加快,原油保持稳定增长。
监管动态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决定》明确了这些罚款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和替代监管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意见》以实现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权责更加清晰合理、制度规则更加严密可操作、监管体系更加健全有力为目标,全面对标了公共资源交易的改革方向。
《意见》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是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环节的主体,其主体责任需要严格强化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一是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二是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意见》指出,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一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在家居产业培育50个左右知名品牌,建立500家智能家居体验中心,以高质量供给促进家居品牌品质消费。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通知》有针对性提出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涉及的用地用海阶段性政策措施,共7个方面2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计划指标、用地用海审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供应等内容。
《通知》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规划依据问题;在计划指标保障方面,继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进一步明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规则;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简化用地审查等举措;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对超标准、无标准项目用地重申开展节地评价的要求,并明确建设项目使用城镇低效用地的,继续沿用以往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在土地供应方面,要求各地按照“供地即可开工”的原则,积极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机制。
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强用地空间布局统筹。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指导作用,统筹协调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
《通知》要求,改进优化用地审批。简化用地预审阶段审查内容。
科技部、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在立项过程中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避免重复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衔接协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增强创新链整体效能,全面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创新质量和贡献导向,各相关单位不以承担科研项目和经费多少作为评价科研人员的标准,推动项目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合理界定联合审查范围,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潜心科研、拼搏创新的良好学术生态。
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场景创新是以新技术的创造性应用为导向,以供需联动为路径,实现新技术迭代升级和产业快速增长的过程。
《意见》强调,以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动场景资源开放、提升场景创新能力为方向,强化主体培育、加大应用示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场景生态,加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和产业培育,探索人工智能发展新模式新路径,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企业主导、创新引领、开放融合、协同治理”四项基本原则,提出“场景创新成为人工智能技术升级、产业增长的新路径,场景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上水平”的主要发展目标,将围绕“高端高效智能经济培育、安全便捷智能社会建设、高水平科研活动、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等打造重大场景。
证监会:就《关于中国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运行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九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证监会设立12386服务平台,包括12386热线电话及其网络平台,作为接收投资者诉求的渠道,站稳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立场,依法处理投资者合理诉求。二是明确12386服务平台是投资者诉求的接收平台和分转平台,接收投资者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四类诉求事项。三是强化投资者诉求处理要求,加强对投资者身份信息的保护,进一步压实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投诉处理首要责任,不断提升诉求处理工作水平。
证监会: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7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次集中废止文件如下:
1.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证监会计字〔2003〕13 号)
2.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
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3 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证监会公告〔2013〕38 号)
4.第三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40 号)
5.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 号)
6.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23 号)
7.第四批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0〕67 号)
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对8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
修改规章文件如下:
1.《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
3.《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4.《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5.《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6.《关于加强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的若干规定》
7.《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
8.《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废止规章情况:
《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二条对操纵期货市场的情形进行了列举,能够涵盖《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因此,对《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