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期 总第373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3年2月28日
财经信息
2023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1% 环比上涨0.8%
2023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6.2%,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2.8%,服务价格上涨1.0%。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2.8%,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0.8%。
2023年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8% 环比下降0.4%
2023年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0.8%,环比下降0.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0.1%,环比下降0.7%。
2023年2月上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2月14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3年2月上旬与1月下旬相比,12种产品价格上涨,35种下降,3种持平。
风高浪急彰显韧劲 踔厉奋发再创新绩
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07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8345亿元,比上年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483164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638698亿元,增长2.3%。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2.8%。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0.5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5698元,比上年增长3.0%。国民总收入1197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52977元/人,比上年提高4.2%。
图3 2018-2022年全员劳动生产率
农业 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11833万公顷,比上年增加70万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3731亿斤,比上年增产0.5%,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大豆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扎实推进。2022年,全国大豆、油料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23.7%、1.1%。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猪牛羊禽肉产量增长3.8%。
工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401644亿元,比上年增长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6%。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3.3%;股份制企业增长4.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1.0%;私营企业增长2.9%。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7.3%,制造业增长3.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0%。
服务业 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14518亿元,比上年增长0.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9674亿元,下降0.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7855亿元,下降2.3%;金融业增加值96811亿元,增长5.6%;房地产业增加值73821亿元,下降5.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47934亿元,增长9.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39153亿元,增长3.4%。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2.7%,利润总额增长8.5%。
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80448亿元,下降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928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95792亿元,增长0.5%;餐饮收入额43941亿元,下降6.3%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9556亿元,比上年增长4.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38亿元,增长5.1%。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3.6%,中部地区投资增长8.9%,西部地区投资增长4.7%,东北地区投资增长1.2%。
对外经济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2067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出口239654亿元,增长10.5%;进口181024亿元,增长4.3%。货物进出口顺差58630亿元,比上年增加15330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1383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其中,出口78877亿元,增长20.0%;进口59461亿元,增长18.7%。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额129499亿元,比上年增长7.5%。
财政金融 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税收收入166614亿元,下降3.5%。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609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其中累计退到纳税人账户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6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办理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
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266.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32.0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多0.7万亿元。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344.2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末增长9.6%。
全年沪深交易所A股累计筹资15109亿元,比上年减少1634亿元。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83只,筹资164亿元。全年各类主体通过沪深北交易所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筹资64494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6580家,全年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232亿元。
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83元,比上年增长5.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1370元,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比上年增长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5123元,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比上年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7734元,增长4.9%。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45,比上年缩小0.05。
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08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55%,其中基础研究经费1951亿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资助5.19万个项目。截至年末,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533个,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9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601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212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累计设立36支子基金,资金总规模624亿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42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441家。全年授予专利权432.3万件,比上年下降6.0%;PCT专利申请受理量7.4万件。截至年末,有效专利1787.9万件,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328.0万件。
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54.1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4.3%,原油消费量下降3.1%,天然气消费量下降1.2%,电力消费量增长3.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9%,上升0.4个百分点。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电石综合能耗下降1.6%,单位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0.8%,吨钢综合能耗上升1.7%,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下降0.4%,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2%。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
2023年2月中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2月24日公布数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3年2月中旬与2月上旬相比,14种产品价格上涨,34种下降,2种持平。
监管动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2月26日至28日召开二十届二中全会。会议讨论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稿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稿,讨论了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会议指出,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稳定粮食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基础研究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国家领导人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要把加强基础研究纳入科技工作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目标是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纲要》提出,集中实施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攻关项目,突破一批重大标志性质量技术和装备;支持通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平台软件、应用软件工程化开发;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和文件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国务院决定废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8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0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并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规划》提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推进文化数字化发展;大力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严肃查处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 ,明确2023年年底前,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到2025年,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
国务院、国资委等13个部门:制定了《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在加强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的统筹规划方面,方案明确将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分级诊疗和医疗急救体系,并按照自愿申请、多方评估、协商签约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8万家、“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公示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四川省两家企业入选。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1 | 北京市 | 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 | 山东省 | 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
2 | 北京市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 | 山东省 | 山东正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河北省 | 邢台晶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河南省 | 河南盛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 | 河北省 |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 26 | 河南省 |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5 | 河北省 |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7 | 湖南省 |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 | 辽宁省 | 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8 | 湖南省 | 华翔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辽宁省 | 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9 | 湖南省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8 | 辽宁省 |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0 | 广东省 |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 | 重庆市 | 重庆辉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0 | 上海市 | 丰郅(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 | 四川省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 | 江苏省 | 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33 | 四川省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
12 | 江苏省 | 江苏美科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 | 云南省 | 昆明自动化成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江苏省 | 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5 | 陕西省 |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14 | 江苏省 | 无锡极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36 | 陕西省 | 西安法赫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省 | 徐州日托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7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
16 | 浙江省 | 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38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7 | 浙江省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39 | 青岛市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 | 浙江省 | 浙江晴天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 | 厦门市 | 厦门蓝旭科技有限公司 |
19 | 安徽省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41 | 深圳市 | 深圳古瑞瓦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 | 安徽省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42 | 深圳市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 | 安徽省 | 固德威电源科技(广德)有限公司 | 43 | 深圳市 | 深圳益邦阳光有限公司 |
22 | 江西省 | 江西艾能科技有限公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目标是到2025年,突破50种以上智能检测装备、核心零部件和专用软件,推动100个以上智能检测装备示范应用,建成从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专用软件到装备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办法》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推出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通知》给出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七大具体政策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3〕178号),要求逐步分类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物尽其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公告》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申请办理进口免税等手续时,需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5个专项行动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制定并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办法》共六章48条,要求商业银行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审慎性和独立性原则,对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表内外金融资产开展风险分类。与现行《指引》相比,《办法》拓展了风险分类的资产范围,提出了新的风险分类定义,强调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的分类理念,进一步明确了风险分类的客观指标与要求。同时,《办法》针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分类管理提出了系统化要求,并明确了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承担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运作,在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附属机构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并统一管理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敞口。
《办法》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特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界定金融控股公司关联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类型,明确禁止性行为,要求其设置关联交易限额;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建立专项审计和内部问责机制。同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监管措施安排。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企业2023年投资工作重点,一方面,要突出扩大有效投资。另一方面,要优化投资布局方向。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三方面重点,一是加快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二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三是加快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及评估条件、标准、程序,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增强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
中国证监会: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此次发布的制度规则共165部,其中证监会发布的制度规则57部,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发布的配套制度规则108部。主要内容为: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
中国证监会:发布《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以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回购股票应当以基准价格回购,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并同步发布相关配套监管指引,自3月31日起实施。对于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证监会将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对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境外上市予以备案,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壮大。同时,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以进一步加强有关境内企业香港上市相关事宜的监管合作。
中国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更加精准服务稳增长大局。增强股债融资、并购重组政策对科创企业适应性和包容度。大力推进公募REITs常态化发行。在服务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出更多务实举措。深入实施新一轮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权益类基金高质量发展,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二、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三、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五、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招股说明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招股说明书(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债券做市业务。业务将于2月6日正式启动,首批共有12家证券公司参与做市。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场外业务资金服务接口》《证券期货业机构内部接口账户管理》《证券期货业机构内部接口资讯数据》《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渗透测试指南》4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调整适用范围,衔接《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适用于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二是为相关主体在境外上市活动中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三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从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看,市场各方积极支持《规定》修订,认为有利于促进境外上市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提升企业计量意识、规范计量活动、提升计量能力、优化计量政策环境的目标,并提出了十三项重点任务。在强化企业计量能力建设的主体地位方面,明确企业应当全面加强计量管理,合理配置和应用计量资源,积极培育企业计量创新能力;在做好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支撑服务方面,要求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和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加大对企业计量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企业计量技术服务水平;在优化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政策环境方面,要不断完善企业计量政策法规体系,深化企业计量“放管服”改革,优化企业计量发展政策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及4大方面、10项重点任务,加强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深交所:召开2022年度债券监管发展业务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2023年重点工作。下一步,深交所将全面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完善制度供给、产品供给、服务供给,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优化资金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助力债券市场制度型开放,强化债券重点风险防范化解,全力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扩容。
上交所、深交所: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
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发布《关于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
上交所:近日向科创板上市公司下发通知,对年报披露的重点关注事项予以明确,包括财务真实性及占用担保、科创属性、募集资金、经营业绩变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ESG信息、退市风险警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介机构执业、业绩说明会、敏感信息披露豁免等十一大事项。
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行业信披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突出特定行业经营性信息的披露要求,是深交所以高质量制度供给推动提升行业信息披露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回应市场关切,优化经营性信息披露要求。
二是突出行业特性,强化ESG信息披露要求。
三是强化规则协同,调整非行业信息披露要求。
北交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三件基本业务规则。
北交所: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标准
(一)北证50指数成份股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相关股票自调入北证50指数生效日起调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
(二)上市满3个月,流通股本不低于5000万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最近3个月日均成交金额达300万元的股票(北证50指数成份股审核截止日所在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计算基准日),与北证50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同步调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
(三)发行后流通股本不低于5000万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发行后股东人数不低于2万人的新上市股票,自上市首日起调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
(四)不存在《融资融券细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调出标准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调出按照《融资融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首批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以2023年1月31日为计算基准日确定(详见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信息可通过本所官方网站“信息披露-融资融券信息”栏目查看。
四、各会员单位应当加强对标的股票的风险识别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五、本公告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
四川证监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 深刻认识年报审计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监管要求。
二、 提高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完善和强化质量管理体系。
三、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做好针对性工作。
四、 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恰当发表审计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若干政策措施》突出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关注经济发展的薄弱点和堵点,强调“干货”和“含金量”,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在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方面,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在促进消费回暖升级方面,将支持地方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发挥川渝两省(市)文旅等资源优势,联合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促消费活动。
在稳就业方面,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一批零工市场。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命名2022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决定》。《决定》命名成都市新津区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等14个园区为四川省五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绵阳市安州区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等30个园区为四川省四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简阳市粮油现代农业园区等48个园区为四川省三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立四川五通桥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四川五通桥经济开发区,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晶硅光伏、稀土新材料。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成都天府临空经济区建设方案》,《方案》显示,成都天府临空经济区将按照成渝世界级机场群核心枢纽、临空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向西向南开放窗口、现代化空港新城四大定位,以临空制造业和临空服务业协调发展为重点,以全面对外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全力打造临空经济区新样板。
《方案》显示,成都天府临空经济区位于成都市与资阳市毗邻地区,规划面积298平方公里,包括核心区150平方公里和协同发展区148平方公里。到2025年,成都天府临空经济区将实现旅客吞吐量4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0万吨;航空枢纽核心功能完整齐备,机场枢纽地位显著增强,与航空关联的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临空经济规模质量全国领先。
四川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等14家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健全科技伦理治理机制有效防控科技伦理风险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突出三个特点。一是突出改革中的问题导向。二是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三是构建五大环节的全链条管控机制。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和构建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体系,建立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科技伦理保障制度,完善高效有序、全面覆盖的科技伦理管控机制,营造导向明确、科技向善的良好氛围,以及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内容17条具体措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省级财政将对2022年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我省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费用补贴。资金申报主体须为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且与上市主体保持一致。境外主要资本市场指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伦敦证券交易所(LSE)、香港证券交易所(HKEX)。
申报审核工作完成后,省属企业的奖补资金将由财政厅直接拨付。各地方企业奖补资金按照属地原则,由省财政厅逐级拨付,各地方财政部门在收到财政厅审核下达的资金预算后,将奖补资金及时拨付有关企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2年四川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名单。入选本次名单的项目共有20个,涉及新材料、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清洁能源等10个重点产业领域,覆盖了成都、德阳、绵阳、遂宁、雅安、眉山共6个市(州)。我省成飞、领吉汽车、特变电工(德阳)、惠科光电、喜之郎、中电九天、星云智联、东方电气研究院、长虹电器9家单位项目还同时入围2022年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信委:联合制定印发《川渝铝产业链协同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川渝铝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建成全国前列的高端铝材料制造基地。
按照《方案》要求,川渝两地将围绕7个方面展开合作,包括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共同推动产业链配套,共同挖掘市场潜力,共同培育优质市场主体,共同深化智能化赋能,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共同打造产业服务体系。
在科技创新方面,川渝两地将鼓励上游氧化铝和电解铝企业整合资源和技术创新,支持下游铝加工龙头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在产业链配套方面,将建立重庆氧化铝供四川、四川电解铝供重庆的长效供应协同体系。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圆满结束,四川佰思格新能源有限公司、成都视海芯图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四川斯艾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获得全国“创新创业50强”,其中四川佰思格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总决赛三等奖。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四川省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名单》。在四川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四川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库、四川省先进技术上市企业培育库等基础上,各市(州)金融局按照入库标准审核遴选推荐了550家企业。经审核,481家上市后备企业予以备案登记,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2023第二届中国餐饮B2B产业大会在成都召开,大会决定预制川菜首套团体标准将于本月正式印发。
预制川菜首套团体标准主要包含5项,分别为《预制川菜分类和术语》《预制川菜规范与编制指南》《预制川菜分级评价技术规范》《预制川菜质量追溯规范要求》《预制川菜生产通用技术规范》,将于本月正式印发。届时,预制川菜首套团体标准的印发,将为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发展保驾护航。
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涵盖提升贸易便利度、提升投资便利度、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及推进协同改革开放等六个部分、十七条措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精准配置资源要素、全力做优服务保障三个部分十条实实在在的具体措施,为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政策支撑。
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分三大板块十个部分,亮点纷呈:以城市功能为引领,以重点片区为突破,以项目集群为支撑,推动空间布局整体优化、功能体系整体完善、发展能级整体提升,全面增强人口和经济承载能力。
梳理《政策措施》可以看到,成都正持续加快推进“三个做优做强”重点片区建设,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成都现代化建设,聚焦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对标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要战略机遇,围绕产业建圈强链、“三个做优做强”,进一步夯实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产业支撑功能,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和贸易中心城市注入新动能。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3年成都地区生产总值目标增长6%以上,未来5年目标是到2027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万亿。
成都市人民政府: 制定 《算力券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月1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成都市围绕超算智算加快算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也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每年总计发放不超过1000万元的算力券,抵扣额度不超过算力服务支出费用的50%。其中,算力服务是指算力供给方提供给算力需求方使用的计算、存储资源,以及为适配算力使用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成都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抢抓集成电路产业重大发展机遇,加快优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聚力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若干政策》从集成电路人才政策、集成电路设计业政策、集成电路制造业政策、完善产业生态环境政策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成都市体育局:发布《成都市户外休闲运动总体规划》。《规划》按照成都市“两都四中心一极”的世界赛事名城体系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批复,力求打造具有国际吸引力的户外休闲运动公园城市,助力世界赛事名城和世界文化名城建设。
《规划》提出构建三个层级的创建目标体系,计划到2030年:创建3个户外休闲运动主题的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创建3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5个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1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建成自驾车营地/休闲露营地300个;培育各类户外休闲运动专业俱乐部50家以上。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印发《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2023年重大项目清单》,共纳入标志性重大项目248个、总投资3.25万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3395.3亿元。
项目涵盖现代基础设施、现代产业、科技创新、文化旅游、生态屏障、对外开放、公共服务7大重点领域。其中,合力建设现代基础设施网络项目90个、总投资2.38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00.9亿元;协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项目81个、总投资58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04.5亿元;共建科技创新中心项目27个、总投资67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0.3亿元;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项目21个、总投资105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1亿元;生态屏障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34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对外开放项目6个、总投资228.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4亿元;公共服务项目10个、总投资56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