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3期 总第356期
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 2024年5月15日
财经信息
2024年4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降幅收窄
2024年4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分别收窄0.3、0.5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0.3%。1—4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2.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3%。
2024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3%
2024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2.7%,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8%。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1%。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持平;食品价格下降1.0%,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3%。
2024年4月下旬及5月上旬流通领域
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5月7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4年4月下旬与4月中旬相比,29种产品价格上涨,20种下降,1种持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5月14日公布,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4年5月上旬与4月下旬相比,29种产品价格上涨,20种下降,1种持平。
监管动态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靠前发力有效落实已经确定的宏观政策,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及早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确保基层“三保”按时足额支出。要灵活运用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要持续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多措并举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运用先进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壮大耐心资本。
中央政治局会议:要积极扩大国内需求,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要。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持续释放消费和投资潜力。要实施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健全支持创新的激励机制,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对冷轧带肋钢筋、钢丝绳、胶合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国务院:召开支持“两重”建设部署动员视频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会上强调,要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高质量做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今年和未来几年的重点任务安排,统筹用好常规和超常规的各项政策,更好统筹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更大力度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两重”建设。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正草案等。预备制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商标法修订草案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关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货运、商贸流通等改革,推进物流数智化发展、绿色化转型,补齐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农村物流等短板,统筹推进物流成本实质性下降。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要根据制造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分行业分领域挖掘典型场景。加快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做好设备联网、协议互认、标准制定、平台建设等工作。
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从产粮大县扩大至全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指出要聚焦当前市场反映突出的问题,细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国务院总理李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要根据制造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分行业分领域挖掘典型场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长效机制。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关工作。现代物流贯通一二三产业,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国务院总理李强: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高质量做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要持续挖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稳住存量岗位,扩大增量规模,帮助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更大力度开拓市场化岗位,用足用好稳岗促就业政策,结合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扩内需举措开发更多岗位。
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工信部:就《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引导锂电池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锂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3%。分析认为,未来一段时间内,随着锂电池行业扩产放缓、2024年需求维持高景气度背景下,本轮锂电池行业去库存或临近尾声。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方面,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
工信部:下达今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确定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企业2899家。其中,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2411家,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201家,去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287家。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活动,包括政策进园区、设施进园区、技术进园区、标准进园区、应用进园区、企业进园区、服务进园区。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的通知》。活动以“数字适老 温‘心’同行”为主题,包括政策宣贯、调查研究、服务升级、技能教学、技术共享、惠老专场等6项内容,其中前4项为必选内容。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加快补齐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短板。
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推进会,要求推进配套方案出台实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中央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设备更新工作方案,优先选择一批能耗高、排放大、效率低、安全隐患大的设备尽快更新改造。
国资委:国资央企要进一步融入“大开放”,积极主动与西部省份对接,合作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深化东西部协作推动产业跨地区梯度转移和优化布局,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发展力度。
国资委:要求以科技创新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联动,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切实当好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
国资委:开展第二批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布局建设,在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36个领域,支持40家中央企业布局52个原创技术策源地。下一步,国资委将力争在量子信息、6G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成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改委:坚持乘势而上,避免前紧后松,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加快推动各项既定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强化政策预研储备并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推动出台,切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完成好全年目标任务。
发改委:促进动力电池、智能驾驶等技术研发创新,提升整车和零部件标准化集成化水平。促进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加快落后企业和产能退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优化重组。同时,中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欢迎全球汽车企业深度融入中国市场和产业链体系,共享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果。
发改委:将强化统筹协调,安排中央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打好财税、金融等政策组合拳,强化要素保障,促进产业向“新”而行。设备更新将注重向民生领域倾斜,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力交易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等。电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暂未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实施代理购电时,可视为电力交易主体。
发改委:印发《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双重”“三北”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比例分别为60%、70%、80%、80%;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按照80%执行。
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规则》明确将电能量交易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电能量交易可通过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
发改委办公厅:要求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潜力,为大力推进节能降碳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发改委副秘书长袁达: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快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要开展建筑、钢铁、炼油、合成氨、电解铝、水泥、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
数据局:将努力夯实数字底座。加速数字基础设施升级部署,加快工业互联网、算力、移动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关键能力。加快研究数据安全技术体系,着力提升数据安全的技术保障水平,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推动数据领域技术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
央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且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的备案主体,如果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也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承诺后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在整体战略中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适应性,将气候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力度,拓宽项目还款及担保方式,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环境效益挂钩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
央行: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合理把握债券与信贷两个最大融资市场的关系,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把维护价格稳定、推动价格温和回升作为把握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央行:召开优化支付服务会议,要求聚焦银行卡受理、现金支付、外币兑换、移动支付、账户服务、宣传推广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与精准性。
央行:支持“互换通”机制安排进一步优化。丰富产品类型,推出以国际货币市场结算日为支付周期的利率互换合约,与国际主流交易品种接轨,满足境内外投资者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完善配套功能,推出合约压缩服务及配套支持的历史起息合约,便利参与机构管理存续期合约业务规模,降低资本占用,活跃市场交易。
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将选择35个左右城市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重点方向,可在重点行业领域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
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不超过12亿元。
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明确从2024年起分批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财政部、网信办: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业务相关数据处理活动。根据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应按相关规定存放在境内。
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延续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广交会,延续执行2023年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内容及清单不变。
财政部:发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涉及期限为20年、30年、50年,决定5月17日发行400亿3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5月24日发行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6月14日发行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
商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在通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补助资金支持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资金,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
文旅部:印发《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细则》,旨在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
文旅部:发布《2023年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确定2023年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10个、优秀案例34个。
文旅部等五部门: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部署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智慧旅游产品业态培育行动等八方面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
交通运输部:要求全力推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做好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收费公路政策制度创新;积极扩大交通运输有效投资;不断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
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将提升新出厂客货车辆安全性能,稳妥有序推进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退出运输市场,建立健全涵盖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车辆运行轨迹等信息共享共用机制。
水利部、中国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节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针对节水产业重点领域,中国银行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意向性融资额度支持,贷款利率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贷款等重点领域利率优惠政策。
卫健委:公布《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名单》,评选出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50个、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200个。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强化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将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未来5年,银行业保险业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银行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适当提升“五篇大文章”相关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占比。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避免一哄而上、过度授信。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警惕涉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据悉,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目前平台开通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两项功能。
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工作要点》部署了9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一是筑牢数字乡村发展底座。二是以数字化守牢“两条底线”。 三是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四是激发县域数字经济新活力。五是推动乡村数字文化振兴。六是健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七是深化乡村数字普惠服务。八是加快建设智慧美丽乡村。九是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发布《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提出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人社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
证监会:修改发布《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修改后的《指引》适度提高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数量及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旨在引导科创企业更加重视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申报企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证监会:修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实际,将清单附件所列抽查事项第1项“首发企业检查”抽查比例由“随机抽签的比例为5%”修改为“随机抽签的比例为20%”。
证监会:发布《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交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首次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层层递进”路径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监管进行系统规范。
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7号:关于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境内企业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按照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相关要求,在境外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备案。
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自5月10日起实施。本次修订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以更鲜明的人民立场、更先进的发展理念、更严格的合规风控和更加规范、透明的信息披露,努力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切实担负起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作用。
证监会:发布实施《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刊登致投资者的声明,说清上市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融资必要性等基本情况,督促发行人牢固树立正确“上市观”。二是明确“关键少数”可以就出现上市后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作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强化“关键少数”与投资者共担风险的意识。三是完善上市后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规则,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四是强化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其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等前瞻性信息,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未来发展前景,便于投资者作出决策。
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市场通常称为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性规定,是强化市场交易行为监管的重要举措。
证监会:举办2024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
上交所:发布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多项文件,强化对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建立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回溯监管机制,明确“报备即担责”;对口碑声誉、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事项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制定修订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其他业务规则。
上交所: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4项配套业务细则、指引。本次修订引入现金分红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目的在于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本次退市规则修订,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正在制定修订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其他业务规则,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深交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规则答记者问,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本次退市规则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 ,不针对“小盘股”公司。
深交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强调创业板成长性要求,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强化持续监管要求,优化上市条件,加强现金分红硬约束,严格退市标准,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深交所:将继续推进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积极探索构建Pre-REITs、私募REITs、公募REITs协同发展的多层次REITs市场,提升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更好地助力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有效投资。
北交所:发布实施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5件业务规则,覆盖公开发行并上市、退市、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重大资产重组、分红等制度,进一步压实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对部分条款予以优化完善。本次修订结合股权投资业务特征,优化业务制度,完善内控要求,适度提升两类子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灵活度,适当优化另类子公司业务范围,同时增加子公司对非标准化金融资产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子公司交易行为约束。
四川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视频会:会议要求,各地要聚焦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两大领域,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8个方面10项任务,分行业全覆盖开展系统摸排。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加快制定更新更换标准细则,系统谋划包装更新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财税政策、金融政策支持,加强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落实。要立即组建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系统实施,加强跟踪问效,严肃纪律约束,建立督办通报机制,确保更新更换工作落到实处。
四川省“两重”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要超常规最大力度精准支持人工智能1号创新工程,尽快抓出成效;进一步推动绿氢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构建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研发、制造、空域和市场等优势,把低空经济产业迅速做起来。要扎实细致做好“更新”“换新”工作,深入现场发现并解决问题,通过推演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全链条畅通协同的“生态系统”,加强监管和标准制定,防范骗补套补行为、防止污染浪费,充分激发消费、释放产能、为新质生产力腾出新空间。要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争取更多产业布局,聚力抓好塑造格局、奠基长远的大事。要扎实做好“两重”建设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准备和争取工作,省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当好“施工队长”,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大力提高项目成熟度,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建立“绿色通道”,并联审批、容缺审批,以实际争取成效比一比、赛一赛各地高质量发展真成绩。
四川省经信厅:印发《四川省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计划》。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聚焦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征集储备一批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支撑性、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
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和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开展省工业质量标杆活动。
四川证监局、成都市委金融办:联合举办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动员部署大会,发布《成都市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实施细则及申报指南》,并已启动试点项目征集。
四川省科技厅:发布《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十七个方面拿出55条措施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痛点难点,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促进市场公平准入、支持参与政府采购、支持发展壮大和数字化转型、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等领域,成都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条条聚焦民营企业关切和获得感。
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2024年工作要点》,标志着今年成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迎来全新“路线图”。低空经济、氢能成为今年成都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打造的两条重点产业链。自此,成都产业建圈强链重点产业链累计达30条。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典型项目的通知》,开展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典型项目的申报工作。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四季度至2024年一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事项调整的通知》,拟对《通知》相关政策事项进行调整,具体为删除“一、支持产业建圈强链”“(三)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中的“鼓励企业就近供应链采购,按新增采购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通知》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同步调整。
成都市经信局:公示《2023年成都市标杆场景拟推荐名单》,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智慧城市治理场景”等30个场景拟推荐为“2023年成都市标杆场景”。
成都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成都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涵盖协同降碳、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综合执法、科技治气六大行动。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管控、开展分类整治、提升监管能力、加大科技研发、落实保障措施6大方面。